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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渔溪镇关于《福清市陈白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9-2035)》的公示
《福清市陈白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9-2035)》经过相关部门的多次征求意见和专家的技术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成果进行公示。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福清侨乡报》及网站(http://www.fqghj.net/)。公示时间自2020 年4月1日至2020年5月1日,公示期间,若有意见,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和其他书面形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来信来函邮寄地址:福清市渔溪镇隆华路266号,邮政编码:350307,联系电话:0591-85681207。 福清市陈白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2019-2035) 重点阐述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规划位于福清市渔溪镇陈白村,规划研究范围为陈白村村域范围及周边部分自然山水环境,其中其中村庄保护规划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3.6公顷。 二、总体布局 本次规划形成“山-田-村-水-路”的布局结构。 其中: “山”—— 包括村落所在范围内北面的虎岗山。 “田”—— 指村落周边自然分布的水田和果园。 “村”—— 指连片的传统民居建筑群与特色的侨厝院落。 “水”—— 沿村道贯穿村落的水系。 “路”—— 指多为华侨捐赠的串联村落内外的道路。 三、保护范围 (1)核心保护范围 根据陈白村现存各类历史文化遗产的密集度和风貌完整性,本次规划的核心保护范围以陈白村为核心,包括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建议历史建筑以及大部分构成村落风貌完整性的必要环境要素,总用地面积约3.01公顷。 北以林家大院北侧为界,东至汪厝8号西侧围墙为界,西到林厝16-3号西侧路口为界,南至杨厝4-3号南侧农田为界。 (2)建设控制地带 在核心保护范围外围划定建设控制地带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核心区风貌的完整性,使其文化价值不致受到周边地段无序建设的影响而贬值或破坏。基于陈白村历史发展过程和目前村落建设的状况,本规划将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与文化遗产保护、新村建设的目标相结合予以统筹考虑。 具体范围是: 往北以陈白林厝13-1号的北侧围墙为界,往南到杨厝21号南侧为界,西至林厝7-11号西侧为界,往东到林厝14号东侧为界,总用地面积约7.70公顷。 (3)环境协调区 在保护陈白村的同时,必须保护周边的整体环境,以充分展示村落的选址特征。 具体范围是: 往北以陈白小学的北侧围墙为界,往南到杨厝21号南侧为界,西至林厝7-11号西侧为界,往东到沈海高速为界,总用地面积约13.61公顷。 四、建筑高度控制 (1)一类高度控制区:即古村的核心保护范围。 古村核心保护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及历史建筑,要求其保持现状高度不变;其他建筑高度控制在1-2层。建议一类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二层檐口高度不超过6米,正脊高度不超过9米。 控制整个核心保护范围内部其他建筑高度,对历史风貌影响不大的,现状为二层的建筑,规划维持不变。在集中成片的传统建筑内对历史风貌影响较大的二层以上的建筑建议降低至二层。 (2)二类高度控制区:即古村的建设控制地带。 该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3层以内。建议二类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三层檐口高度不超过9米,正脊高度不超过12米。 控制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部其他建筑高度,对历史风貌影响不大的,现状为三层的建筑,规划维持不变。对历史风貌影响较大的三层以上的建筑建议降低至三层。 (3)三类高度控制区:即古村的环境协调区。 该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3层,环境协调区内其它建设用地,原则上不再进行新建筑建设。 五、近期保护内容 (1)按规划要求严格控制陈白村内的各类建设活动,不得继续进行破坏传统村落历史环境、风貌及建筑的活动。 (2) 严格控制建筑的使用功能,禁止进行污染严重、可能危及文物单位和历史建筑的使用活动。 (3)对传统村落内危旧的文物单位和历史建筑进行抢救性保护,尽快做好加固维修工作,避免自然灾害时坍塌事故的发生。 (4)加强环境卫生的治理,增设公厕、果壳箱、垃圾收集点等环卫设施,增加保洁人员的配备。 (5)对文物单位和历史建筑,按规划要求进行修缮,使之得到有效保护与利用。 (6)保护传统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陈白村的传统特色民俗活动、婚丧嫁娶、华侨事迹等进行发掘、整理,保护并加以传承。 (7)进行传统民居的室内现代化改造和立面整治,拆除与整体环境不协调的新建筑、搭建建筑,通过整理环境、传统建筑修复,恢复历史风貌。 (8)加强基础设施的配套,更换老化的电线、增设化粪池、通讯设施,改善整体环境。在传统建筑室内设置消防砂箱、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对传统建筑与建筑材料进行防火技术处理,消除火灾隐患。
(9)建设配套停车场、建立解说标识系统,初步构建村庄旅游线路,逐步开展文化游、生态游等旅游项目,将保护与发展有机结合起来。
福清市渔溪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31日 附件:规划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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