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楼市杂谈] 我市出台细则制止违法建设 7月25日起实施

海蛎饼先生 发表于 2018-10-16 12: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2574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用地管理问题,坚决遏制违法占地建设行为,我市出台了《关于制止违法建设实行责任追究量化评分管理的实施细则》,并于7月25日起实施。
  据悉,细则中所涉及违法建设类型包括:新地建设(含临时搭建)、旧改建设和加层建设。细则规定,今后对城镇规划内所有的违法改、搭、扩建的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一旦被政府征用,一律不予补偿。对已取得合法手续的含房地产开发商私自非法改、搭、扩建的房屋及厂房配套设施,如未取得两权证的一律不予办理,已取得两权证的暂停办理抵押贷款手续,须整改到位并经验收合格的方予办理。各相关部门在受理手续审批时,应要求申办人出具经镇街确认的《福清市城镇居民申办审批手续申请表》后,方可受理(政府立项的工业项目除外)。另外,凡属于违法、非法改、搭、扩建的房屋、厂房及配套设施,供水、供电、供气、工商、卫生、消防、税务、质检、电信、广电等相关手续审批部门不得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属于非法建设的黑房地产项目,将由纪检、检察、公安等部门介入,严厉查处。
  此次清违实行量化评分,违法建设以宗(一宗小于等于150平方米)为计算单位进行扣、加分。量化评分与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和镇街干部的问责制度相关联,根据量化评分后的分数对相关人员进行不同档次的问责。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林金玉 实习生 李清云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5 01:40 , Processed in 0.068288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