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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台] 重复收费!变相提高电费!福清一公司被罚

 
〃朙朙☆駄〃 发表于 前天 0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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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居民水电气计量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紧盯群众关切的水电气计量不准确、收费不规范等问题,深挖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成功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为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专项整治中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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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福清市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重复收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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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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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5年4月,福清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对城区某小区公摊水电费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物业对部分公摊电费存在向业主重复收费的行为。经调查认定:该公司在2024年1月至2025年2月期间将其负责管理的小区地下车库产权车位照明和物业员工宿舍用电产生的费用分摊给业主支付,而该笔费用本应由公司支付。案发后当事人积极改正,采取有效方式将多收费用全部返还业主。当事人通过扩大收费范围变相提高居民电价收费标准的行为属于《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规定的不执行政府定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六)项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行为,并处罚款1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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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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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企业行为:通过对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推动企业完善水电气收费管理制度,强化法治意识,严格落实水电气价格管理要求,提升管理水平。

警示行业发展:对公用事业领域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促进行业规范发展,引导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维护价格法治秩序。





案例二:福清市某公司未按规定对使用的水表进行强制检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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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及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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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2025年9月,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某公司使用水表开展计量器具专项检查,发现该公司使用的水表未按规定进行首次强制检定,无首检合格证及铅封。经核查,该公司负责供水的区域共计649台在用水表均未按规定申请首次强制检定,直接投入使用,也未进行到期轮换。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涉案水表,并处罚款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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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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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民生计量:水表计量关乎居民用水结算,虽罚款金额不高,但涉及民生领域,体现福清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民生计量的重视,守护群众切身利益。

执法与服务并重:在依法处罚同时,指导企业整改,帮助完善计量管理,体现柔性执法温度,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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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深挖违法违规线索,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成功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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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 19:5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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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融强贺医生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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