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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家庭装修要警惕消费陷阱,请看看以下案例!

鱼丸女士 发表于 2018-10-16 05: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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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家庭装修行业发展迅速,其中存在的问题令消费者权益受损的现象时有发生,家装建材消费已成为我市消费者新的投诉热点。为此,市消委会发布家装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落入消费陷阱,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陷阱一:特惠限量
  【案例】2015年6月28日,林小姐在某家具店选购壁纸,商家称店内正举办“年中特惠”活动,消费者付一定数额的订金,就可以享受相应的折扣价,活动时间仅限两天。林小姐闻讯后十分心动,按照活动规则,向商家支付了3000元订金,享受购买壁纸7.9折优惠。林小姐购买了总价1580元的壁纸,却被商家告知订金不能退。商家称,享受折扣的顾客,必须购买总价超过订金的壁纸才能退还订金。消费者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退还订金。经调解,根据《合同法》规定,商家最终将订金退还林小姐。
  陷阱二:偷工减料
  【案例】2015年7月30日,程女士准备给新房的阳台安装铝合金窗,在多次比价后,程女士挑选了报价较低的某装饰材料店订购铝合金窗,总价6000元,双方约定框架厚度1.4公分。然而商家上门安装后,程女士发现框架厚度实际只有1.2公分,商家称可以重新修整,但程女士要承担拆除过程中装修受损部分的费用。程女士认为不合理,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投诉,要求商家承担全部安装和赔偿费用。福清市市场监管局核查了双方签订的合同之后,认为商家理应承担违约责任。经调解,商家同意承担程女士家铝合金窗重装的全部费用。
  陷阱三:偷梁换柱
  【案例】张先生于2015年1月16日在某装修材料店购买防水浆料用于卫生间装修,价格1250元。商家宣传该涂料是国外进口,属于高端产品,质量过硬。5月,涂料上墙施工,两个月后发现卫生间瓷砖全部脱落。张先生怀疑是防水浆料存在质量问题而导致瓷砖脱落,要求商家赔偿。商家一直推诿,张先生向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调查发现,该批防水浆料未有正规的进销货凭证,且浆料已过保质期。经调解,商家退还张先生购物款,承担修补卫生间瓷砖的费用。
  陷阱四:模糊合同
  【案例】王先生于2015年12月10日在某家具店定制一批价值近6000元的家具,双方约定把其中一款电视柜的颜色按照王先生的要求进行更改。等到商家送货上门后,王先生发现电视柜的颜色并没有改变,遂要求商家退还多收的定制费用,而商家以合同中并没有注明电视柜更改颜色为由拒绝退款。张先生到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申诉寻求帮助,在调解过程中,张先生提供的收据上体现了电视柜更改颜色的内容,商家最终承认存在过错。经调解,商家同意为王先生重新制作电视柜,赠送一套小餐椅作为补偿。
  防范对策
  针对以上家装消费陷阱,市消委会提醒消费者注意如下防范对策:
  一、不要贪图便宜。面对商家的促销热潮,切勿冲昏头脑,不要轻信低价装修,免费设计,限时折扣等噱头而盲目下单。在挑选家装材料时,要选择信誉好并有一定知名度的装修商家,证照齐全的商家有稳定的供货渠道,有丰富的家装经验,还有专业质检人员进行价格管理和质量监理,贪图便宜选择马路装修队,一旦出现纠纷,因无处可查落脚点,麻烦无法解决,到时悔之莫及。
  二、应认真签订合同。不要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应签订相应合同。签订合同前,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将容易产生歧义的内容阐述清楚,体现在书面上;逐项比较和核对相应的条款,注明装修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等相关信息。同时,消费者与商家在签订合同交付定金时,应谨慎弄清“订金”和“定金”的差别,二者虽只有一字之差,法律效力却截然不同,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要亲自到场验收。为防止装修商家提供的材料出现假冒伪劣产品或者货不对版,消费者不要做“甩手掌柜”,要带上合同及报价单亲自到场验货,仔细查看包装和标签内容,并向商家索要产品质量证明,按合同约定认真核对材料的品名、品牌、质量等级、数量等,把好材料质量关,最好有懂行的人陪同一起验收。
  四、保管好发票凭证。消费后向商家索要发票等凭证,发票中尽量注明材料品种、等级保质承诺等,一旦出现纠纷,持有发票等凭证在保修期内找商家协商解决,如遇到困难或双方无法协商,可持发票、收据、照片、视频等证据向消费者协会和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或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 谢雄 通讯员 余娇    原标题: 家庭装修警惕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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