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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新规:入户层为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必须配电梯!

韦兴 发表于 2022-3-20 15:33: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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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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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层为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必须配电梯!



对于新建住宅建筑电梯设置,征求意见稿要求,入户层为二层及二层以上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且轿厢深度不应小于1.40米,宽度不应小于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米至1.10米,呼叫按钮的中心距地面高度应为0.85~1.10m。

入户层为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入户层为十二层及以上的住宅建筑或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33的住宅建筑,每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且其中至少应有1台为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至少应有1台为消防电梯。

可容纳担架电梯采用宽轿厢时,轿厢长边尺寸不应小于1.60,轿厢短边尺寸不应小于150米:用深轿厢时,轿厢宽度不应小于1.10米,轿厢深度不应小于2.10米可容纳担架电梯的电梯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90米

《住宅项目规范》强调,既有住宅建筑加装电梯不应降低结构安全性和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320kg,轿厢门净宽不应小于0.80米。


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餐等上层



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公共楼梯的设置,楼梯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米;楼梯井净宽大于0.11米时,必须采取防止坠落和儿童攀登的措施。对于配套设施,住宅项目应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所;配套车位数量应根据当地机动化发展水平、住宅项目所处的区位、用地及公共交通条件综合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应配置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应设无障碍停车位。

在场地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集中绿地宽度不应小于8米;集中绿地中,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绿地面积不应少于三分之一,并应设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此外,住宅建筑应配建附属道路,应与住宅单元出入口、老年人和儿童活动场地无障碍联通,并应与城市或镇区道路的人行道联通形成无障碍步行系统。


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卫生间不应直接布置在其他住户的卧室、起居室、厨房和餐厅的上层。卫生间地面应采用防滑铺装,地面静摩擦系数(COF)不应小于0.6。厨房、卫生间、封闭阳台与相邻空间地面的高差不应大于0.015米,并应以斜坡过渡。

已是第三次公开征求意见 暂不取消建筑面积



据悉,《住宅项目规范》已是第三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次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

2019年2月18日,包括该规范在内的38项工程建设规范一并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当时《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其中第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受到广泛关注。

2019年9月10日,在对反馈意见和修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和处理后,住建部办公厅曾第二次就该规范征求意见。第二次发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已不见“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字样。而2022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住宅项目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稿中,也未再提及“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来源:央视新闻、北京青年报 | 编辑:丫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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