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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发布第十四期“执行悬赏令”

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9-23 14:5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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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法院第十四期“执行悬赏令”来啦!如果你知道以下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请速速向福清法院举报,举报有奖哦!当然,我们也会将您的信息严格保密。 因被执行人陈莲明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3)融民初字第5295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莲明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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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莲明
被执行人陈莲明,男,1984年2月1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镜洋镇东风村后落20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840219××××。
执行金额:96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莲明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陈莲明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3%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37。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 12 月 29 日
因被执行人高方福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08)融民初字第293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高方福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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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方福
被执行人高方福,曾用名高贬头,男,1953年7月25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港头镇高东村南厝254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530725××××。
执行金额:29987.29及滞纳金。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高方福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高方福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10%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37。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 12 月 29 日
因被执行人江秀英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3)融民初字第5511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江秀英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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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秀英
被执行人江秀英,女,1972年8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三山镇楼下村南倪144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20829××××。
执行金额:9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江秀英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江秀英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2%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37。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 12 月 29 日
因被执行人罗长根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6)闽0181民初955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罗长根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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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长根
被执行人罗长根,男,1977年1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327号1606室,公民身份号码:35042719770129××××。
执行金额:11612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罗长根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罗长根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10%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37。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 12 月 29 日
因被执行人王命仁不履行福清市人民法院(2015)融民初字第4999号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王命仁下落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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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命仁
被执行人王命仁,曾用名王香珠妹,男,1958年7月2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清市港头镇五星村街北路69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580729××××。
执行金额:175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王命仁藏匿住所并由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拘留到位的,奖励举报人1000元;举报被执行人王命仁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债权标的额的5%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37。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17年 12 月 29 日
特别说明
第十三条 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举报范围为法律规定的所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第十四条 悬赏执行不适用以下情形:
1、举报的财产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2、举报人使用违法手段获取财产线索的;
3、举报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职务便利获得财产信息的;
4、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或申请执行人的员工的;
5、举报人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6、依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他不应支付赏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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