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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人注意啦!清明期间这些事情要记住~~

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9-23 13:09: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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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为确保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城区7个街道及江镜华侨农场的祭扫活动统一安排在市殡仪馆进行,时间为4月2日-4月11日。具体日程按市统一安排的时间执行。二、其他17个镇的祭扫活动安排在相关的镇、村骨灰堂进行,临时寄存于市殡仪馆思亲堂内的骨灰,按规定须于3月31日前移存至相关镇、村骨灰堂。三、4月4日-4月6日为祭扫高峰期,为确保安全、交通顺畅,前往市殡仪馆参加祭扫活动的人员请勿自行驾车前往。市公交公司临时增开水南糖厂口途经下梧、霞楼、苍霞至市殡仪馆的免费专线公交车,负责往返接送前往祭拜人员。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日通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福建省殡葬管理办法》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殡葬改革,现就加强殡葬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凡在我市死亡的人员,一律实行火化。二、严禁非法制造、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以及土葬用品;严禁非法新建、修建、扩建坟墓和乱埋滥葬,对“活人墓”要坚决拆除;三、严禁非法中介、非法营运车辆接尸外运火化及其他扰乱殡仪服务市场等行为。四、严禁市殡仪馆工作人员在提供殡仪服务过程中向丧属索取或收受红包、香烟及其他物品。五、干扰殡葬改革,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对非法中介、非法营运车辆接尸外运火化及其他扰乱殡仪服务市场等行为,将予以严厉打击。欢迎广大市民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591-85222368、0591-85287201)。特此通告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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