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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福清市中央公园管控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大雄 发表于 2019-2-12 14:38: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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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中央公园管控实施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福清市中央公园管控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十七届政府36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于印发之日起实施。现将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意见》出台背景
为打造大福清国际化城市景观风貌,提升福清城乡空间品质和城市形象,构筑市域中心绿肺,营造生态福清大格局,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在以玉融山为代表的市域中部山体区域打造福清中央公园,使之成为未来城市生态、生活、休闲、创新、景观的活力区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工作,为加强对中央公园规划范围用地管控,特制定本《意见》。
二、《意见》主要内容
文件主要内容有:适用范围、基本原则、个人审批建房、加强监管、责任追究等五个部分。
三、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为福清市中央公园规划范围即北至东张水库高二支渠-溪南路,东北至高二支渠,东至福厦铁路,南至东张水库高干渠(上迳镇段),西至324国道及规划路,规划范围约31.26平方公里。涉及音西街道、玉屏街道、龙山街道、龙江街道、宏路街道、上迳镇相关村庄。
2、个人建房审批
文件对中央公园范围内的个人建房审批进行重新梳理,并明确审批方式和流程。中央公园内的个人建房审批分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内的个人建房、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外的个人建房等两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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