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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农村村民建房限地80—120平方米

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10-16 12:1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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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林明)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农村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审批面积限制在80—120平方米。
  据悉,农村村民每户建住宅用地3口以下的不得超过80平方米,6口以上的每户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利用空闲地、荒坡地和其它未利用地建设住宅,或者对原旧住宅进行翻建的,每户可以增加不超过30平方米的用地面积。在同等条件下,对计划生育户的住宅用地优先给予安排,农村独生子女户家庭人口为4人的,给予安置120平方米,农村独生子女户家庭人口为3人的,给与安置12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农村二女户结扎户给予安置120平方米。
  另悉,农村村民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都可以申请住宅建设用地:因无住房或现有住房面积明显低于法定标准,需要新建住宅或扩大住宅用地面积的无房户、紧房户;因国家或者集体建设、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镇(街)村(居)公共设施与公共事业建设,需要拆迁安置的拆迁安置户;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需要安置的受灾户;其它符合《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
来源:福清侨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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