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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以案说法:买房未成要向中介付费吗(图文)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10-16 08:54: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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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外地来融工作的蔡某咨询:蔡某曾经委托一家房屋中介公司为他联系买房。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中介公司向蔡某提供购房信息,蔡某向中介公司支付购房款的1%作为中介费。如果基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卖不成,蔡某也要向房屋中介支付佣金。后来中介公司为蔡某找到一处房屋,蔡某与房主很快签订买卖合同,但双方办理过户时,却被银行告知不准转按揭,双方无奈撤销了买卖合同。此时中介公司找到蔡某,要求蔡某支付5000元中介费。蔡某以房子没有买成为由拒绝。于是中介公司将蔡某诉至法院,要求蔡某支付中介费。蔡某需要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吗?
  律师解答:福建宽达(福清)律师事务陈纪豹律师认为,蔡某不需要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本案中蔡某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居间合同。所谓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本案中,蔡某是委托人,房屋中介是居间人。我国《合同法》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因此,居间合同约定的“基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买卖不成,蔡某也要向房屋中介支付佣金”无效,不发生法律效力。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据此,蔡某不需要支付中介费给中介公司,仅必须支付中介公司从事居间活动的必要费用。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郭成辉原标题:买房未成要向中介付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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