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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来榕买房可享受多项优惠

高山羊叔叔 发表于 2018-10-16 12: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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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州市楼市新政正式出台,这几天许多读者纷纷致电本报置业课堂热线,咨询新政涉及的一系列细节问题。为帮助市民了解新政,本报“置业课堂”邀请福州著名房产中介骊特房产置业顾问,为读者解答新政的有关问题。希望能对置业的朋友有所帮助。
  置业课堂热线:0591-87813795
  接听时间:每周四13:30-16:00
  本期主讲嘉宾:
  骊特房产置业顾问 陈静宇  
  【案例】
  王先生在福清某机关单位工作,想在福州贷款购买一套90平方米左右的普通住宅,按照福州市刚公布的新政策,首先他可使用公积金贷款,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优惠利率;其次如果他是第一次在福州市购房,则可享受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宅免交契税的优惠;还可享受免交印花税的优惠。那王先生此次购房只需交3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产权证工本费80/本、抵押他项权证费80元,总计500元不到的税费,跟原先的政策相比购买一套90平方米、单价4500元/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可节省约7000元的税费。  
  【解读】:
  新政应注意四大问题
  根据新政应注意四点:1、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区段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的房子,被界定为普通住房的三个条件,有一项不符则就是非普通住宅。根据新政,此次福州市划定的普通住宅的价格标准是鼓楼区、台江区8500元/平方米以下(含8500元/平方米),其他城区(晋安区、仓山区)7000元/平方米以下(含7000元/平方米)。2、免征的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只针对个人买卖住宅,其他非住宅,如店面、写字楼等仍要交万分之五的印花税、2%的土地增值税、1.5%的个人所得税;若买卖方为单位的也不在此次优惠范围内。个税免征还须符合是唯一住宅出售,否则即使居住满2年也仍然要交。 3、满2年的普通住房转让的(包括个人及单位),免营业税,未满仍按全额征收5.55%的营业税;而非普通住宅仍按原政策:未满5年全额征,满5年差额征收。4、买方要减免契税,要在交易过户受理前凭身份证原件到交易登记中心3楼档案室调档,凭《查询结果证明》再办过户受理手续。
来源:东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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