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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波流感来得迅猛!福州教育局发出重要通知!

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9-25 05:48: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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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社管局,市属各院校(园):
入冬以来,福州各地医院流感病人不断增多,福州疾控中心流感监测结果也显示近期我市哨点医院报告的门急诊流感样病例增加,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已达往年高峰水平。为切实做好校园流感防控工作,保障师生身心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流感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全市各院校(园)要落实流感防控主体责任,明确各内设科室、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的防控职责,明确责任人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强化各项流感防控措施部署落实。要加强与卫计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部门间信息通报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保证学校流感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健康。
二、加强工作部署,落实防控措施
全市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流感防控工作部署,各院校(园)要充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认真落实晨午检和缺课登记制度,健全疫情报告制度,规范疫情处置,严防校园流感的传播和暴发流行,同时与当地卫计部门要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发生疫情时及时快速高效处置。
一要做好校园环境卫生工作。各院校(园)要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做好预防性消毒,对教室、图书馆等教学活动场所和食堂、宿舍、卫生间等生活场所进行全面和定期消毒;教室和学生宿舍要定时开窗通风,放学后尽量保持教室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二要认真落实晨午检和缺课登记制度。各院校(园)要有专人负责落实晨午检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病因追查登记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等,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传染病防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严格坚持晨午检和住宿生晚检工作,做好对流感样病例的详细记录,及时掌握学生和儿童发病及缺课动态。要严格按要求执行因病缺课学生的跟踪随访工作,做好流感疫情筛查和防控,建好流感防控工作资料台帐。
三要健全疫情报告制度,规范疫情处置。各院校(园)要明确流感疫情报告人,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如发现学生有发热、头痛、肌肉关节酸痛、流涕、咽痛、咳嗽等流感样症状,第一时间为其佩戴口罩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带患者就医或回家休息,避免参加集体活动和进入公共场所,患者体温恢复正常、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正常上课。同一班级出现类似症状5例以上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疾控中心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积极配合疾控机构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控制工作,不得瞒报、缓报、漏报。一旦发生流感疫情,要在当地疾控中心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日常消毒和终末消毒相结合的措施,对教室、学生宿舍、卫生间、食堂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控制疫情传播。
三、家校联动,做好流感防治知识宣传
各院校(园)要充分利用宣传橱窗、班级板报、校园广播、班级微信、QQ群、告家长书、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流感防治知识宣传,向师生、家长普及科学防控知识。宣传知识要点包括:注意室内空气流通,每天应确保至少两次以上的自然通风,每次开窗通风15~30分钟;教育学生(特别是幼儿)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勤洗手(打喷嚏、咳嗽、清洁鼻子以及外出归来一定要先洗手),不随地吐痰,勤换、勤洗、勤晒衣服和被子;减少或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尽量避免接触流感病人,必要时佩戴口罩外出;呼吁学生增强体育锻炼,保证充分的睡眠,合理安排好作息时间,生活规律,注意气温变化,适时增减衣服。
要发挥家长在流感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家校联动,做好流感防控工作。利用家长会、告家长书、班级微信、QQ群等形式,向家长积极宣传流感防控知识和工作要求,呼吁家长配合学校做好防控教育和患病学生的管理,如果孩子一旦有流感样症状(发热伴有咽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尽快带其到医院就诊并居家休息,同时报告学校老师疾病的详情,待孩子体温恢复正常,流感样症状消失48小时后方可回校正常上课。接种流感疫苗是公认的预防流感最有效的方法,学校和托幼机构要告知家长依据知情、自愿、自费的原则带学生或儿童至居住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接种流感疫苗。
全市各级教育部门、各院校(园)要按要求落实到位各项流感防控措施,进一步健全学校卫生管理与责任制度,与当地卫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流感防控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福州市教育局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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