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贞元年(1295),福清县升格为福清州,隶属江浙行省福州路。这是福清建制史上极为特殊的一页。
整个元代,福建境内由县升格而来的散州仅有福清一州,足见其地位之突出。入明之后,朱元璋废路置府,福州路改为福州府,明洪武二年(1369),福清州又复降为福清县。
730多年前,福清行政区划史上这段长达74年的州制,使其成为福州路下辖的两个散州之一,折射出宋元之交东南沿海经济、人口的发展状况和元代政区制度的多重变奏。这场730多年前的行政升级,不仅仅是制度调整,更是福州滨海格局的一次定型。而今天,福清作为省会副中心城市的发展定位,恰恰与元代福清州的行政配置,形成了跨越时空的现实映照。
地理禀赋决定底层逻辑,治理需求塑造建制层级,福清在福州版图中的角色,历经730多年始终未曾脱离“南翼支点”的核心定位。
元贞是元朝第二位皇帝、成宗铁穆耳即位后的第一个年号。铁穆耳为巩固和加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治理,推行了轻徭薄赋、整肃吏治等一系列开明政策。针对江南地区汉族聚居、人口稠密现状和财赋要地特点,实施了“以户定州”的行政区划制度革新,对南方州县实行一套区别于北方的升转规则,将江南地区43个人口大县升格为州。
据《元史》卷十八《成宗纪一》记载:“元贞元年(1295)五月,升江南平阳等县为州,以户为差,户四万至五万为下州,五万至十万为中州。凡为中州者二十八,下州者十五。”明确在江南地区,户数5万—10万的县可升格为中州,共28个;4万—5万的县可升格为下州,共15个,史称“江南升州”制度。
元贞元年,大批户口殷实的江南县纷纷升州,比如江浙行省的福清、无锡、昆山、常熟、余姚、奉化、瑞安、平阳,江西行省的吉水、萍乡、太和,湖广行省的平江、桃源、湘潭等等,皆是此例,均于当年升格。福清当时人口超过4万户,在这一轮全国行政区域制度革新浪潮之下实现升格,升格之时隶属于江浙行省,是福建地区唯一一例由此政策产生的散州。
元代在行政区划上首创“行省制”,全称是行中书省,始于元世祖至元年间(1260年后)。将全国分为1个中书省直辖区(今京津冀鲁晋和豫蒙部分地区)、1个宣政院特殊辖区(青藏高原)、1个征东行省(辖高丽)和江浙、江西、湖广、陕西、四川、甘肃、云南、岭北、辽阳、河南江北等10个常规行省。今福建地区在元代,大部分时间隶属于江浙行省,元末因战乱与分治需要,曾短暂增设福建行省,但并非定制化的常规行省。地方行政层级包括省-路-州/府-县,实际为三、四级混合。元代江南新设的州,基本上是隶属于路(府)的属州,系地位较高的基层政区。其行政级别低于同代的路(府),高于普通县但又不下辖县(州管乡),相当于今天的副地级市。
福清升州,没有伴随疆域的扩张,而是同级政区的等级抬升。但行政层级的提升,反映了该地区在人口、经济、区位等方面的重要地位和更为复杂的治理需求。
福清州的辖境与原先的福清县基本一致,没有新增辖县,属于“不领县之州”。行政长官由知县升为知州,多由汉人担任;同时设有“达鲁花赤”,亦称监州,蒙古语意为“掌印者”或“镇守者”,由蒙古人或色目人担任,兵权、钱谷、命官等重要事务需经其确认方可生效,二者职级皆为从五品。而同期的县,知县(下县、中县、上县)的职级,为从七品至正六品。同时,升格为州的福清,具备更强的行政调度与司法处置能力,僚属、赋税、治安、海防权限随之提升,但依旧隶属于福州路统辖。
元代的福州路隶属于江浙行省(后期短暂隶属于福建行省),其下辖政区包括二州九县,二州为福清州(辖本州地,不领县)和福宁州(下领宁德、福安二县),九县为闽县、侯官、长乐、连江、古田、永福(今永泰)、罗源和宁德、福安。这一时期,福清、福宁二州,一南一北,构成福州路滨海治理的两翼格局,福清已然是福州路的“坚强南翼”。
直至明洪武二年(1369),朱元璋调整全国行政区划层级,福清州复降为县,结束了74年的州级建制历史。
福清自唐圣历二年(699)置万安县,后更名福唐县、永昌县。闽龙启元年(933),王延钧称帝,改永昌县为福清县,“福清”县(州)之名沿用至今。历经宋代319年的开拓,福清大农业得到较快发展,全县已然告别边陲荒邑的落后面貌。
农耕方面,晚唐五代王审知推行劝农政策,率领军民合力筑堤,实施大湖洋、占计(玉桂)洋等围垦工程,新增大量农地;唐宋时期天宝陂、祥符陂等水利工程的兴修,强化了农耕保障,龙江、迳江等流域平原生产稳定发展,农业产出稳步提升。
海渔方面,宋代大力推行“通商裕海”,把“江海求利,以资国用”作为基本国策,允许甚至鼓励濒海民众耕海牧渔、从事海上贸易。勤劳智慧的福清人依托海口、牛头门等海港优势,凭借靠近福州、毗邻兴化的地利之便,海上商贸日趋活跃,渔、盐、瓷、茶产业兴盛。南宋一代文宗、福清女婿刘克庄曾专程游历海口镇,记录了海口市集的繁荣景象:“县民之至镇者,镇民之至县者,不过各负挈所有,以相贸易。”理学家陈藻更留下对海口“架屋上山成市井”的赞叹。
农商经济的厚实积淀,促进了人口的持续增长,到元初统计,福清户口达到四万余户,满足了朝廷升州的硬性门槛。
南宋末年,福建虽遭兵燹,但福清地方社会并未遭受毁灭性破坏。元军入闽,福州一带战事相对有限,本地宗族、士绅、滨海船户群体得以保存,社会基础延续宋代规模,户口统计能够达标,这是升州最直接的现实条件。
元代初年,福清从县升州,还有陆海统筹、海洋治理的现实需求。
元代海洋贸易鼎盛,泉州成长为东方第一大港,福州亦是东南沿海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福宁州地处福州路北翼,负责管控浙闽海道和闽东渔场。而福清地处福州路南翼,面朝大海、港湾众多,海域辽阔、岸线漫长,扼守闽江口外海和兴化湾北岸。这里既是重要的财赋来源地,也是福州的海上南大门,渔盐管理、海上走私防范、海寇治安压力远远大于内陆县份。原有普通县的行政配置,面对广袤海疆,在海寇防剿、渔盐课税、海上缉私、船户管理、海船调度差发等事务上,力量显然捉襟见肘。
福清由县升州,统筹实施“陆海一体”的管辖模式,打破内陆州县只管陆地的传统,将海岛、海域、港湾统一纳入治理体系。海坛(今平潭)群岛、南日群岛(今属莆田)及其周边广阔的海域,当时均属福清管辖。朝廷通过增加官吏编制,强化地方治理力量,便于呼应朝廷管控广阔海域、巩固东南海疆的大局,锻造闽江口南翼的海防前哨。这是制度条文之外,十分关键的现实动因。
升州的表层标准是“以户定州”,即户口繁盛,背后是农耕、渔盐、海上商贸带来的社会繁荣和治理需求。元代福清,除传统农耕之外,沿海渔盐、海上贩运已经深刻影响地方财政。升州之后,渔盐商税的征管体系更加完备,也说明海洋经济分量日益加重,已经成为福清社会不可忽视的支柱。后世福清人蹈海出洋、拼搏天下的传统,在元代已经埋下伏笔。
(六)
从福清县到福清州,再到今日的福清高标准建设省会副中心城市,730余年的建制变迁,印证了一条区域发展规律:行政层级始终服务于治理需求,经济地位终究取决于禀赋价值。
元代福清升州,不是朝廷的随意恩典,而是人口规模、区域经济、海防地位共同作用的结果;今日福清被赋予高标准建设省会副中心城市的使命,也不是政策的偶然倾斜,而是综合实力、临港区位、侨台优势共同塑造的必然。省会城市福州南翼的这方热土,始终依海而兴、因港而重,在不同时代以不同姿态,承担着相同的使命与战略角色。
回溯一段历史进程,读懂福清州的历史,也就读懂了福清今天高标准建设省会副中心城市的发展方位——它不是突然崛起的经济强县,而是历经730余年沉淀、顺应时代迭代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