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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国外新生儿落户问题

笨笨爱小狼 发表于 2021-6-8 23:28: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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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保加利亚出生,想将户口落在福清市渔溪镇下姚村。
请问落户手续是否可以由国内的其他直系亲属代办?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委托材料要怎么写?望答复。

事件地点:福清市渔溪镇下姚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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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您好,您的来件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情况答复如下:户籍在我省的中国公民在国外所生子女,具有中国国籍、不具有华侨身份的,提交下列材料向父亲或者母亲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户口登记。
在通过核准办理落户前又出国的,应当重新申请。
(一)《国外中国公民回闽落户申请表》;(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侨务部门出具的《不予受理定居通知书》原件;(三)末次入境持用的出入境证件;(四)父母《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仅一方有户口的提交一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五)父母结婚证明;(六)国外出生证明;(七)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色近照1张。
入境持用的出入境证件为外国护照的,应当提交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国籍认定意见,不提交前款第(二)(三)项材料。
公民申报户口登记事项,应当由本人或者户主向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
本人因故无法申报的,可以书面委托家庭户内成员或者直系亲属代为申报。
委托书的详细内容您可以到渔溪派出所窗口参照照示范样本填写。
如有不明可拨打渔溪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0591-85682249.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于 2021-06-07 17:5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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