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关于咨询燃放烟花问题

笨笨爱小狼 发表于 2021-2-9 17:2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5718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请问龙江公园周边在春节期间是否燃放烟花?望答复。

事件地点:龙江公园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日本
一、根据《福州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办法》及市政府有关禁止燃放地点和限制燃放区域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调整部署,禁止在以下场所和地点燃放烟花爆竹:1、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保护范围和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2、建(构)筑物内,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加油站、加气站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及其周边一百米范围内;4、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桥、立交桥、人行天桥、隧道及地下通道;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6、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7、风景名胜区和林地、公共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8、涉及机场净空保护区域的南岭镇马斜村、梨洞村和城头镇南冲村;9、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二、福清市区限制燃放的区域为:划定市中心城区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其四至为:东至瑞亭街—瑞云塔一线;南至龙江北岸一线;西至福塘路及清昌路(至霞盛)两侧;北至清荣大道—玉屏山—教育路—龙山一线。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地区在农历腊月二十九日至正月二十九日允许燃放,其他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福清市应急管理局 于 2021-02-09 17:11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1-2-9 18:30:55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29 14:45 , Processed in 0.058093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