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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残疾儿童可申请康复补助金 最高1.5万/年

地瓜君 发表于 2018-9-23 12:0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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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福州市委、市政府今年的为民办实事项目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目前已开始实施,凡是符合该项目救助条件的1岁—12岁残疾儿童均可申请康复补助资金。
据悉,1岁—6岁残疾儿童的救助条件为:福清户籍,在200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或孤独症、智力残疾并经省妇幼保健院、省立医院、福建医大附属协和医院、福州神经精神病防治院、福州市妇幼保健院、福州儿童医院等6家医院有资质专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听力、肢体(含脑瘫)、视力残疾者,需经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有资质的专业医师出具诊断证明。
7岁—12岁残疾儿童的救助条件为:福清户籍,在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残疾儿童,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
据了解,0岁至6岁的残疾儿童每月补助1500元,每年度按10个月计算,一年共15000元;7岁至12岁残疾儿童每月补助800元,每年度按10个月计算,一年共8000元。康复费用结算时,有医保的要先扣除医保结算部分,再根据规定进行结算,实际承担部分未超过补助标准的,按每月个人发生的实际承担额进行补助;实际承担额超过补助标准的,按月补助限额标准进行补助。符合救助条件的残疾儿童,应由受助儿童监护人于每年5月30日前携带户口簿及复印件、医学诊断证明或第二代《残疾人证》等资料,向定点康复机构阳爱语训和爱苗语训等机构提出申请。
来源:福清侨乡报 作者:林明原标题:孩子有残疾可申请康复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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