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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公安交警: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开始啦

海蛎饼先生 发表于 2018-9-23 14:54: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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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清市委、市政府关于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和缓解城区交通拥堵行动的总体工作部署,为持续改善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市民交通守法意识,有力遏制非机动车各类交通乱象,努力营造良好的城市交通环境,福清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从11月16日起至12月16日部署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整治工作重点
(一)整治车辆
电动自行车、助力车(含无牌)、超标电动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等。
(二)整治路段
1、小桥街、一拂街(一拂街与小桥街交叉路口至湖滨霞与江滨路交叉路口)路段及沿线路口。
2、清昌大道(清昌大道与永昌路交叉路口至清昌大道与万安路交叉路口)、商展街(商展街与中环路交叉路口至商展街与景观大道交叉路口)路段及沿线路口。
3、东门街(江滨路与东门路交叉路口至原法院路口道路中线东侧)路段及沿线路口。
4、龙江路(糖厂口至龙江路与瑞亭大桥交叉路口)路段及沿线路口。
5、清昌大道(原宏路环岛至清昌大道与福平街交叉路口道路中线北侧)路段及沿线路口。
6、清昌大道(原宏路环岛至清昌大道与福平街交叉路口道路中线南侧)路段及沿线路口。
7、农村派出所辖区镇区主要路段及路口。
(三)路口
1、机动中队——清荣大道与福政路交叉路口
2、玉屏中队——渔市街海洋路口;一拂街市政府路口
3、音西中队——清昌大道市公安局路口;原西门环岛路口
(四)违法行为
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无牌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五)整治时间
在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主要以保畅通为主,兼顾非机动车违法查处;平峰时段实行三个时段(9:00—11:00、15:00—17:00、19:00—20:00)在重点路口路段严查严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
整治时段
11月16日至12月16日为严查严处阶段,之后转入常态化管理。
工作措施
(一)强化勤务部署
围绕重点路段、重点路口,科学制定路面勤务细化方案,实名包干包片,路段实行骑警动态查处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逆行等显见性违法查处,路口实行四个方向布警无缝查处非机动车闯红灯、违规载人、无牌、闯禁行等违法行为,形成强大的现场管控交通秩序的氛围,以路面严管促进市民遵章守法。
(二)严格违法查处
遇有通行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违规载人、逆行、不按道行驶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一律实施顶格处罚,不得劝导后放行;对于驾驶人拒绝接受当场罚款处罚的,一律扣留车辆;继续加大快递、送餐电动自行车、助力车交通违法整治力度,定期组织快递、送餐企业开展教育活动,坚决做到逢违必纠、必管、必教育,对查处的交通违法快递、送餐人员,要求快递、送餐人员当场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倡导送餐人员文明出行配送。
(三)强化部门联动
联合市场监督、城管等部门共同整治商家超范围经营、非法改装、销售未经国家相关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积极配合交通执法部门,开展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非法营运联合整治行动,严查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各类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执法依据
无法提供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9条的规定,采取扣留车辆行政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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