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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融古趣》护桥全靠民力 保梁惩治贪横

起家粿爷爷 发表于 2018-9-23 13:5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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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桥所经历的八百五十九个春秋的漫长岁月中,毁桥与护桥的斗争,几乎没有间断。桥受损坏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天灾,二是人为。不管与天灾斗,还是与“人为”斗,无不依靠地方民众的力量。如果没有这份民力,桥早已无存了。举旧志记载数例看:
天灾方面:
明嘉靖二十三年(公元一五四四年),桥遭洪水冲崩数门,镇痒林公立、谢文缘偕乡耆林尚贵等,募缘集得三千金,时l林宗仁善区划,省数百金,修治完固 ;
万历三十二年(公元一六0四年),里绅郑天佐、林廷缵、周大时、郭遇卿、郑元勋复倡,敛行人助之,共襄其事,再次修补 ;
清顺治十二年,(公元一六五五年),知县朱公瑞批免敖宗兴里役,折价八两为先资,余给示募助。董事郭文麟偕里衿数辈,修补边梁。其弟文鹏,浮费地方公帑四十余金,耳目不可掩也;
清康熙十五年(公元一六七六年)六月廿二夜,飓风大作,海潮溢桥上丈余,石翻其半,栏礅倒十之四,余梁皆复危,......修治之计,灰取于蛎户之壳,固无辞也。桥下蛎笱之处,暂与取用,稍资柴薪之费。地方公受牙资原所当然。林以宁几处鱼米等牙,俱取出充公,拨下江螺蛎一项,数十分之一;
清嘉庆九年(公元一八0四年)八月初三夜,被洪水冲崩坏十余门,里人鸠缘搭木桥,以济行为表现来之人,免得泛舟不便。
以上数例,林以宷评论说:“是在任者加意焉,毋徇私暴功,何患不济哉。”
人为方面:
清康熙三年(公元一六*年)地方恶霸陈德彰、林良务占桥为已有,雇工张网挂桥梁,捕鱼取利,以致桥身震撼,动梁折墩。武进士林之瑞、举人蔡毅、耆老潘岳徵等联合海口镇民数百人联名控告。因陈德彰善于勾官结吏,致诉讼拖延二年不办。后福州府知府李仲颗审理此案,并呈报福建巡抚。其原文不长,却很说明斗争之激烈。现录于下:
审得:福清县三面距海,界内有龙江桥,四十八门(按:四十二门之误),绵亘二百八十丈(按:包括小桥 )。造自宋政和諄熙间,载入《广舆记》,累代修葺,以固国家之藩篱,防鲸鲵之冲突,而兼桥内数百顷之良田。其在本朝,左设寨、右高塘,防御更为严切。奈地棍陈德彰等敢贪其利,领报丁可资本,横胆擅设大网三十余张,议交鱼息。以致潮汐震撼,岂能保其积久永无崩坏这虞。业经乡绅士民等数百余人佥呈哀请,共保永护,以为未雨绸缪。随据陈德彰供称:领主本银收买赵姓原置大网,佣工捕鱼,若令其弃不之用,则原本无出,赔课难堪,祸根终不得除。今与乡绅士民方封疆起见,各捐分资,本府亦量助俸银,并追网户三十两,共成一百二十两,收回此网,束之高阁。仍请宪台敕颁建石,永不许迁移人等张设网罟,庶可以永断其葛藤也。事关乡绅士民公举,本府敢为力请,侯伏上裁。陈德彰等应拟杖惩,亦不为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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