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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职工医保未缴满一年,该如何报销住院生育费用?

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9-23 12:50: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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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且在分娩前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含当月)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享受生育住院分娩费报销,报销总额按照最高不超过参保职工应报销额的百分之八十,无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男方在福州医保中心参保,你应在分娩之日后12个月内将以下材料送至福州医保中心申请报销:
1.本人社会保障卡
2.生育服务证或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农业银行银联卡号或福州本地农行存折号码(种类为结算户)
4.住院生育费用发票原件、费用汇总清单(清单与发票金额应一致,医院盖章)
5.住院期间的长、短期医嘱单(医院病案室复印, 医院盖章)
6.出院小结原件 (医院病案室复印, 医院盖章)
7.男方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填写《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结算个人承诺书》(男职工本人签字、按手印)
如还有相关疑问,可拨打968906咨询。
(福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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