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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福清相关部门耐心解答市民办理房产证疑问

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10-16 11: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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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市民燕某:我想请问我要在福清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过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我当时上大学时户口迁到外地,毕业后迁回了原籍,打未婚证明时只能打毕业以后到现在的,请问能否不要开大学期间的未婚证明啊,房管局可否有些便民措施,我不要跑回漳州开的,而且我户口都迁回来当地民政局也不一定开给我,要是那边民政局不开的话,我该怎么办?就都没法办过户了吗?而且我认识的有的人跟我一样的情况,但是跟你们领导说一声不用也行啊?那我们这些开不到的人怎么过户呢?
  福清市建设局回复:申请二手房买卖过户提供的材料有:1、房屋所有权证 2、土地证 3、卖方已婚的,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薄;其它婚姻状况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薄、身份证等4、买方已婚的提供结婚证、身份证;其它婚姻状况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口薄、身份证等。根据诉求者提供的信息,申请人未婚,办理房产单独所有,需提供从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开始至今未婚的证明。

  福清市民林某关于办理福清房产证的几个问题:
  第一,我准备委托物业办理房产证,但物业说契税须按百分之三预交。因我的房子完全符合09年市政府出台的契税优惠政策,按该规定,我的房子只须交纳百分之0.5的契税,所以,我能否自己去交完契税后再委托物业办理“房产证”?如果自己去交纳契税,要提供哪些材料?说白了,我就是担心物业真的就按百分之三税率交纳契税,到时要钱回来就麻烦了。
  第二,我是婚后买房的,但买房的合同与发票以及贷款合同只写有我一个人的名字,我可不可以要求“房产证”上房屋所有权的名字也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共有人能否写上子女的名字?须提供哪些材料?
  第三,房子是在建行办理按揭的,现在还在还贷,“房产证”办妥后,是由我持有保管,还是归建设银行保管?谢谢解释。
  福清市地税局就第一个问题回复:1、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09]25号),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对于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单价小于5500元∕㎡的普通住房,免征契税;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单价小于5500元∕㎡的普通住房,契税按购房款总额的0.5%征收;对于个人非首次购买90-144平方米,单价小于5500元∕㎡的普通住房,契税按购房款总额的1.5%征收。
  到地税机关缴纳契税,需提供以下材料:
  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承受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房地产产权实际测绘面积确认证明;
  符合减免条件的应到房管部门开具首次购买证明。
  2、房产证名字及需提供材料请咨询房管部门。
  3、房产证保管问题请咨询房管部门及银行。

  福清市建设局就第二个问题回复:1、按揭购房办证时应提供:购房发票、购房合同、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报告、身份证、预先登记通知书、申请表、借款合同、图纸、物业维修基金、契税发票、个人婚姻状况。2、婚后购房,合同只签配偶一方,办证时可一方申请,也可以双方共同申请。购房合同没有签子女姓名的,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时不能作为共有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就第三个问题回复:您好,经咨询建行房贷部门,在建行办理按揭,《房产证》由贷款人自行保管,如有疑问,请致电85261494
来源:看福清 作者: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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