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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合同填错房子便宜近10万元 开发商赔5000

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10-16 11: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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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先生在福清某楼盘购置了一个店面,在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合同时,楼盘促销人员填写失误,将9.8折优惠(每平方米2.078万元)误以9折优惠(每平方米1.908万元)计算,引发了近10万元的消费纠纷。7日,经福清工商部门调解,双方解除合同,房地产公司退回欧先生定金和利息共20.5万元。

  10月中旬,定居新加坡的欧先生夫妇回到福清老家探亲,顺便想利用闲钱投资店面。多方比较后,他们看中了福清市西区某楼盘第二层的一间店面。10月23日,欧先生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每平方米价格2.12万元,店面建筑面积为57.89平方米。

  房地产促销人员告诉欧先生,有2种付款方式可以选择。第一种是一次性全额付款,商家给予9折价格优惠;第二种是分期付款,优惠价9.8折。欧先生选择第二种付款方式。房地产公司要求欧先生当场支付定金20万元,其余房款分10年付清,欧先生按照要求鉴订了协议并支付了20万元。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10月29日,欧先生收到了商家的价格更正函,声称由于楼盘促销人员填写失误,将9.8折优惠(每平方米2.078万元)误以9折优惠(每平方米1.908万元)计算,要求欧先生支付差价总额9.84万元。欧先生坚持按照合同中商家写明的价格来执行,因此拒绝支付差价。而房地产公司认为合同既有未打折的价格数字,又有优惠价格9.8折的约定,只是楼盘促销人员在签订合同时填写失误,因此必须按照更正价格执行。双方争执不下,11月1日,气愤不已的欧先生到工商部门现场申诉。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立即介入调解。商家承认自己存在失误,但是表示无法提供9折优惠。昨日,经工商部门调解,房地产公司同意取消店面买卖合同,商家退还定金20万元,并补偿定金利息5000元。

  (福州日报记者 贺鹏 通讯员 林煌 姚海燕)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贺鹏 通讯员 林煌 姚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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