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楼市杂谈] 福州严禁中介提供分租房 最高处3万元罚款

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10-16 10: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2400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将一套住房中的厨房、阳台等分隔装修后出租给多个租户的现象将得到遏制。23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出通知,禁止为“分租房”提供房产中介服务,违反规定的中介机构将被处以5000元~3万元罚款。
  《通知》明确,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严格执行“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的有关规定,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为“分租房”提供中介服务,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对出租房屋进行分割装修后再分租。对于违反规定从事“分租房”中介服务或分割转租的,一经查实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相关新闻
  本报讯(记者刘丰)昨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发通知,明确禁止房地产中介机构为“分租房”提供房产中介服务。
  通知指出,近年来,随着福州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外来人口的不断增加,“分租房”现象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等社会问题也日益突出。各房地产经纪机构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即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居住。
  通知明确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为“分租房”提供中介服务,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对出租房屋进行分割装修后再进行分租。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从事“分租房”中介服务或分割转租的,一经查实,相关部门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家中介负责人介绍,目前正规的中介一般不做分租房了,但难保小中介会提供这类服务,另外,很大一部分分租房都是房东或者二房东以个人名义租出去的,并没有通过中介机构。
  该负责人表示,大套房出租难,不如小房子的需求大,分租之后,整体收益大,租金回报率提高,另外分租房租金也便宜,所以无论是房东还是租客,都有分租的意愿。
  记者调查发现,分租房的住客,以刚毕业的大学生、收入低的公司职员为主。几年前刚从福州大学毕业的小张表示,他之所以会住分租房,原因是隔间虽小,但胜在便宜,离上班的地方近。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福州的分租房,每月租金大约在400元到800元不等,有些宣称是单身公寓的分租房,租金更是超过1000元。
来源:福州新闻网 作者:祁正华原标题:福州严禁中介提供分租房 违者最高处3万元罚款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18 07:03 , Processed in 0.073861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