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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福清华星花园违建已被叫停 群众呼吁拆违

扁肉姐姐 发表于 2018-10-16 09: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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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0日,本报民生版刊登了题为《福清华星花园:公共用地上的违建何时能拆除》的报道,引起福清市政府的重视。目前,位于该市音西街道华星花园小区的违建已被叫停。但法律界人士指出,不能停建了事,应予以拆除,要恢复公共用地的原貌。
  华星花园小区里有一块规划为建设休闲设施的公共用地,2000年,被开发商私下卖给刘淑英和其姐刘淑平两户人家,并签订所谓购买4层住宅的合同。因非法卖地,开发商受到查处。此后,这两户人家几次欲在该地块动建房屋,被小区业主制止。后业主们在这一公共用地种上花草和树木,作为休闲公园。然而,2011年,这两户人家又强行清除花木,并于去年打下地桩欲建房。本报报道后,违建已被叫停。但小区业主反映,违建物没拆除,公园就无法恢复。而福清市清违办、规划局、音西街道办事处等均表示,是违建理应拆除,但需要市里牵头才有办法处理。
  违建为何难拆除?10月9日,福清市政府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淑英原是福清市侨联主席,现退居二线,刘淑平的丈夫李书轩原是福清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前六七年,该小区还有几户人家违建,按理也得拆除。如果他们没拆,只拆这两户的违建,会不会不公平?”该工作人员称,目前,市里还在研究具体查处方案。就群众强烈要求追究这两起干部违法买地并违建事件,他说下一步市里也会研究并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
  据记者了解,对于六七年前违建的几户人家,福清市相关部门竟早已发给了房产证。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昌忠指出,依据相关法律,违建房建成两年以上,城建部门已无权限去拆除,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对现行违建,城建部门有职责依法予以拆除,恢复原貌。张昌忠说:“就此事而言,怎能以几年前已有人违建,就放任现行违建而不将其拆除?这是一种渎职行为,也是法规与政策所不允许的。”
  华星花园小区业主们担心,福清市规划部门会变更规划给这两户人家盖房“开绿灯”。就此,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和省住建厅。他们均表示,小区的建设要严格按照规划总平面图,不能擅自改变方案;如果要更改原规划,新设计规划总平面图必须经过上一级规划部门审批。
  对华星花园小区违建之事,本报将继续关注。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福建日报原标题:福清华星花园违建已被叫停 群众呼吁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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