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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杂谈] 福清市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炉

蛏滑粉表哥 发表于 2018-10-16 07:40: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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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为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的精神,确保我市小学毕业生全面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现就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我市初中招生总体依据“免试,按户籍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各镇(街)招生工作按照市监察局、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初招工作的有关规定》精神执行。

  二、组织与审核

  (一)组织审核工作

  1.小学毕业生升学报名工作由市初招办组织各小学进行。

  2.农村小学毕业生报名资格由各中心小学协同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城区小学毕业生由市初招办会同相关街道招生领导小组审核。

  3.市少体校学生回学籍所在小学报名。

  (二)户籍变动期限

  城区户口变动时间限至2015年6月30日(以户口簿登记日期为准),逾期者按原户籍安排升学。

  三、升学办法

  (一)回原籍升学办法

  1.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跨镇(街)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均应办理回原籍升学手续,安排户籍所在镇(街)初中入学;

  2.户籍在我市、但在我市以外地区小学就读并要求回我市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在就读地参加毕业考试后,持学生档案到我市初招办报名,由户籍所在镇(街)安排初中入学;

  3.本省外县(市)区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的,应先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开具介绍信,我市初招办凭介绍信与家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办理提档手续;

  4.外省、市回户籍地升学的学生领取学生档案,家长须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我市初招办办理提档手续。

  以上办理回原籍、跨镇(街)升学手续截止日期为7月10日止,逾期责任自负。

  (二)中心城区七个街道相关中学升学办法

  1.音西街道负责本辖区除融西、凤山、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融侨城社区、音西村霞盛东园片、音埔户籍以外的招生。其中音埔自然村户籍毕业生未参加自报滨江中学的,安排在康辉中学就读。

  2.宏路、石竹两个街道协同负责除景江社区以外的招生工作。金辉华府、金辉尊域、紫金香山、万润海德一号、中联城等楼盘由于社区尚未成立,小升初户籍审核时以房产证、户口本(父母与孩子在同一户口本中)为依据,由宏路、石竹街道联合宏路中学进行审核。

  3.龙江、龙山两个街道协同负责除明越社区以外的招生工作,含龙江街道的下梧、霞楼、朝阳、东南、苍霞、松丰、安民、松潭、观音埔、小南洋等自然村。

  4.龙山街道负责里美、塘头、祥丰、柏渡、先强等村的招生工作。

  5.阳下街道负责本辖区除虎溪社区以外的招生工作,其中奎岭小学本地户籍毕业生定向安排康辉中学就读。

  (三)城区五所中学升学办法

  根据学校布局和招生容量情况,本着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统筹兼顾、平稳过渡的原则,今年城区五所中学采取自报、定向与电脑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录取升学。

  城区户籍范围:指玉屏街道全部;音西街道的凤山、融西、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融侨城社区,音西村霞盛东园片、音埔自然村;龙山街道的东皋、融东、瑞云、瑞亭、明越社区,龙东、东刘、玉峰、玉塘、倪埔村;龙江街道的龙江、南门社区;宏路街道景江社区;阳下街道虎溪社区。

  招生程序:

  1.自报录取工作(7月13日至17日)

  相关村(居)户籍的毕业生有意愿先期自报录取,请于2015年7月13日至17日持户口簿、报名号到相关中学报名,学校按报名顺序,收满为止,若还未满额,余下学位要参加电脑随机派位。自报生源户籍范围与所对应的学校如下:

  ①元洪高级中学:城区户籍的毕业生;

  ②融城中学:玉屏街道融北、玫瑰园、凤翔社区户籍的毕业生;

  ③滨江中学:音西街道凤山、融西社区,音埔自然村和龙江街道龙江、南门社区户籍的毕业生;

  2.定向录取工作(7月13日至17日)

  定向生源户籍范围与所对应的学校如下:

  ①元洪高级中学:龙山街道明越社区、龙东、玉峰、东刘村以及南岭镇户籍的毕业生。玉塘、倪埔村户籍毕业生由东部新城开发指挥部、龙山街道共同审核,提供录取名单;

  ②融城中学:玉屏街道石井村户籍的毕业生;

  ③滨江中学:音西街道融音、侨盛、滨江、福景、清华、融侨城等社区户籍,霞盛、广兰、东桥、园中、新厝自然村以及宏路街道景江社区户籍的毕业生;

  3.电脑随机派位工作(7月下旬)

  其余的城区户籍毕业生参加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办法

  各镇(街)招生办应按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精神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工作。除少数生源爆满的学校外,凡“三证”(①原籍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②父母一方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父母双方半年以上的暂住证)齐全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均应就近安排升入初中。因城区户籍初中生源饱和,城区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原则上安排到城郊尚有学位余额的初中入学:

  1.康辉中学:招收音西中心霞盛校区、音埔小学毕业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里美和柏仙中学:招收龙东、东刘、玉峰三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龙江中学:招收玉塘、倪埔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姚世雄中学:招收弘文小学毕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5.洪宽中学和北亭中学:招收奎岭小学毕业生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政策照顾对象升学办法

  1.华侨,港、澳、台胞子女、台商子女、有突出贡献的华侨直系亲属、重点企业中高管及相关企业投资人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部队随军子女、城区五所中学在编在岗的教职工子女(户籍在城区)、对我市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界人士直系亲属、体育特长生、优秀进城务工人员的随迁子女等就学照顾政策,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后,由招生委员会审批安排到相关中学就读。

  2.属于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予以照顾安排。

  以上几类人员子女的审核结果请于7月10日前送初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按原户籍安排升学。

  (六)民办中学招生办法

  为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凡经市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正式设立并经年审合格的民办中学均可向全市招生。民办中学招生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加强行业自律,遵循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进行择优考试,严禁乱收费或提前收费,维护正常招生秩序。各小学应努力满足广大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需求,为民办学校招生提供与公办学校均等的机会,不得人为设置障碍。

  1.我市各民办中学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如下:文光(音西街道福俱大道旁)17个班850人,玉融(东皋山33号)8个班400人,三华(西环路7号)6个班300人,红博(立交桥北福飞路)8个班400人,西山20个班1000人,美佛儿5个班250人,北师大附属学校(龙江街道火车站片区龙江路)14个班630人;以上学校均面向全市招生。

  2.根据民办中学的要求,今年文光、玉融、三华、红博、北师大附属学校五所民办中学招生工作按照自主招生方案执行,凡要求到以上五所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直接到该学校报名。

  3.要求到非自主招生的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在所就读小学填报志愿,由各中心小学、市直校汇总上报市初招办审批,报名时间截至6月19日止。

  4.民办中学安排在7月10日前完成录取、调档工作,录取后不再进行退档或补录,已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各镇(街)的划片招生或电脑随机派位。

  四、各镇(街)划片招生时间

  各镇(街)的划片招生在7月24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日程安排表)。

  五、毕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定

  1.毕业考试

  小学毕业考试是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校必须按素质教育的要求,认真组织各学科毕业考试,规范考务工作。

  (1)命题办法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学生负担、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的通知》(融教〔2012〕126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小学组织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自行命题。命题要求面向全体学生,难易适中,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全面、综合考查学生对知识掌握的程度。

  (2)考试或考查科目

  为强化学生德、智、体、美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凡课程计划要求的所有学科均要考试或考查,其中语文、数学为考试学科,英语、品德与社会、科学、体育、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为考查科目。

  (3)考试时间

  6月12日以前考查工作结束。

  6月23日(星期二)上午考数学,下午考语文。

  2.综合素质评定

  各校要认真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对学生各学科成绩与平时行为习惯养成进行全面、综合评定。综合素质评价力求客观公正,评定成绩采用等级制(优、良、及格、不及格)。

  六、工作要求

  为了保证今年我市初招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各招生学校必须严肃初招纪律,落实各项监督制度,及时向小学毕业生和家长传达工作意见,让他们熟悉招生程序,公正圆满地完成初招工作。

  七、本《意见》由福清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5年初招工作日程安排

  福清市招生委员会

  2015年6月6日

  2015年初招工作日程安排

  6月1日前各校下载报名表及初招材料。

  6月8日—12日各小学核对毕业生户籍、学籍。

  6月15日—17日各校填好报名表和汇总表。

  6月22日—26日各校上送报名表,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向市招生办上报生源分布情况及招生计划分解表。

  7月1日—7月10日民办学校招生。

  7月16日—7月22日各镇(街)招生领导小组与相关中学按下列时间安排随带录取新生花名册到市招生办办理录取手续,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附:镇(街)中学招生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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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清市招生委员会
  2015年6月6日
来源:福清市教育局 作者:福清市教育局原标题:福清市2015年初中招生工作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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