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楼市杂谈] 重磅!福州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50%!

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10-16 02:26: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3934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福州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通知》指出:
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3月29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通知全文如下: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精神,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合理需求,打击投机炒房,强化市场监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给,2017年内筹集投放一批公共租赁房源,同时规划建设一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用于解决不同层次群众租赁住房需求。
二、加大住宅用地供应,2017年市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比2016年增加一倍以上。
三、严格执行榕政办〔2016〕221号文件,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申请备案价格不得高于该项目2016年10月或之前销售均价;首次开盘项目申请价格备案不得高于该项目2016年10月按照同地段区域、同品质、同类型项目备案楼盘销售均价确定首次备案价格。精装修住宅备案价格不包含装修部分。
四、继续执行榕政办〔2016〕186号文件限购政策,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取得本市五城区购房资格。
五、经福建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决议通过,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已拥有一套住房,购买第二套住房商业性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
六、本通知施行之日起,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非本市五城区户籍居民家庭购买第一套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七、业主或房地产中介机构公开发布的二手房出售信息须必须标明房源信息编码,二手房办理网签必须具备房源信息编码。
八、严厉查处新建商品房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屋二手房中介机构恶意哄抬房价、发布虚假广告、制造市场恐慌、炒买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露头就打,一经查实,立即曝光,顶格处罚。
本通知从2017年3月29日起实施。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18 12:31 , Processed in 0.069487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