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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一男子喝酒后掉水沟溺亡,谁担责?

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5 09:33: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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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春节前
60后男子胡某在与工友聚餐回家途中
不慎掉入路旁水沟溺亡
此事引发热议
到底谁该为这起意外“买单”?
近日
福清法院审结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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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胡某生前系福清某气体有限公司职工。2017年2月5日,胡某与几名工友在公司食堂吃饭饮酒,饮酒期间并未出现恶意劝酒现象。
晚餐结束后,胡某搭乘工友齐某驾驶的车辆至江阴镇一交叉路口,后自己步行回家。
不料,胡某的亲属次日在福清市某钓具有限公司大厦与福建省某建材有限公司在建办公楼水泥板交界处的水沟里找到了胡某的尸体。
据福清市公安局证实,胡某是在聚餐后的返程途中掉进水沟溺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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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此次事故,悲痛欲绝的胡某家属认为一众工友、福清市某钓具有限公司、福建省某建材有限公司应对此次事故负责,遂将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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