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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向阳坊拒绝使用礼品卡?什么情况?

海蛎饼先生 发表于 2018-9-25 06: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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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12345
诉求编号: FZ18010800005
向阳坊面包房发放的礼品卡,面值100~200元,可以用来购买向阳坊面包房的自制品,印有福州地区各门店使用。在福清市允许使用的,1月5日,持卡至向阳坊门店消费,被告知向阳坊这几天刚决定福清不允许使用标注福州地区使用的礼品卡,被要求只允许在福州市区门店使用。福清不属于福州地区吗?不属于福州地区福清属于哪里?若是不允许使用,那卡内未消费完的金额向阳坊就要消费者吃哑巴亏吗?投诉向阳坊霸王条款坑消费者!
诉求件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1月9日,我局12315中心工作人员电话联系福清市玉屏向民面包店经营者黄向民(福清市渔市街向阳坊面包店老板),约请对方于1月11日下午到我局12315中心调查了解情况。黄向民先生答应。1月11日下午4点,黄向民先生还没来。工作人员电话联系黄向民先生了解情况。黄向民先生回复在去的路上。结果当天下午黄向民先生失约没来我中心。期间,工作人员多次联系他,他都不接电话。1月12日,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黄向民先生,他均不接电话。由于诉求件没有诉求者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无法联系诉求者了解具体情况。上述情况导致调查处理工作无法继续而终止。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第二条“消费者通过信函、传真、短信、电子邮件和12315网站投诉平台等形式投诉的,应当载明:消费者的姓名以及住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地址;投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投诉的日期等。”规定,请投诉者按照上述规定,补充相关信息,拨打12315电话或者通过本信访平台投诉。
特此反馈 (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 2018-1-12 15:22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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