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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人注意啦,这种公路违法行为不能做,已经有人被发现了......

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5 04:34: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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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福清公路分局路政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174县道镜洋镇墩头村附近有施工人员正在对此处路肩实施违法乱挖行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局路政人员立即依法当场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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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现场了解,该擅自挖掘违法行为在未经公路路政管理部门审批,也未具相关手续的情况下自行挖掘的,经现场勘验已造成2.5平方路肩损毁。
路政人员找到相关责任人,并告知按照《公路法》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执法人员耐心劝导后,当事人认识自身行为的不妥,表示尽快修复损毁路面,并承诺将依法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随后,在路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下,施工方恢复了公路原貌并撤离了挖掘设备,恢复了公路安全畅通。一起擅自挖掘公路案件因为路政执法人员及时迅速有效制止,安全隐患终于得到了排除,路产路权得到了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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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接长乐分局潭头公路站巡查人员报告,位于国道228线汶上村湿地公园路段,有挖掘机占道清理河道淤泥,施工过程污染公路路面且现场未设置任何安全警示、提示标志,存在安全隐患。
长乐分局路政人员接报后立即赶赴事发现场,现场有一辆长臂挖掘机占用慢车道挖掘河道内淤泥。经现场询问调查得知,潭头镇进行河道清淤工程,挖掘机作业造成黑色淤泥滴撒落在路面上,严重污染路面,存在安全隐患。路政人员要求施工方对现场进行安全布控,设置引导、警示等标志,并安排保洁人员及时跟进清扫受污染路面。同时对施工设施采取必要措施确保不损坏公路。
在返回过程中,路政人员发现国道288线文岭镇前董村路段有一部挖掘机正在挖掘边沟。路政人员立即停车制止,经询问得知,长乐华润燃气公司在此埋设燃气管道。路政人员向现场负责人阐明,未经许可擅自破坏路产已违反《公路法》相关法律法规,属于违法行为。路政人员要求负责人立即停止施工,恢复公路原状,并对现场进行安全布控,未获得许可审批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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