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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全体村民: 近期,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偏高,福清市已发布禁火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但仍有部分村民思想麻痹、心存侥幸,置法律法规于不顾,在野外违规用火,给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 一、 事件基本情况 事件一: 时间:2025年11月19日下午16时许 地点:龙田镇东庭村 涉事人:张某某,男,系东庭村村民。 经过: 当事人张某某在明知禁火令的情况下,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杂草。由于当时风力较大,火势迅速蔓延失控,引发周边草地火情。所幸发现和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事件二: 时间:2025年11月20日中午13时许 地点:龙田镇永兴印刷厂背后 涉事人:施某某,男,系下一村村民。 经过:当事人施某某在明知禁火令的前提下,擅自在田间违规烧荒,引发火警隐患,对周边农田作物、生态环境及公共安全造成直接威胁,其行为已违反禁火管理相关规定。 二、 处理结果与法律依据 事件发生后,龙田镇派出所迅速出警,依法将涉事人员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查,张某某、施某某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龙田镇派出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某、施某某作出如下严肃处理:处以行政拘留十二日等处罚。 三、 警示与要求 此次事件性质严重,影响恶劣,是典型的顶风违法案例。对张某某、施某某的依法严惩,充分体现了镇党委、政府及公安机关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和“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高压态势。 现向全镇村民提出如下要求: 1. 切实提高防火意识。要充分认识当前防火形势的极端严峻性,深刻汲取本次事件的教训,摒弃“烧点杂草没事”的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 2. 严格遵守禁火命令。全镇范围内,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垃圾;严禁上山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3. 严厉打击违法行为。镇政府、派出所、城管中队组建联合巡查队,并启用无人机巡逻小队,进行全天候、地毯式巡查。凡违反禁火令者,无论是否造成后果,公安机关将一律依法顶格处理,该拘留的拘留,该罚款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鼓励群众监督举报。希望广大村民积极充当防火监督员,对身边发现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请立即予以制止并向镇政府值班室举报(举报电话:0591-85771013。对查证属实的举报,将给予相应奖励。 特此通报。 龙田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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