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9

[曝光台] 福清法院发布第五十一期“执行悬赏令”

 
小帮 发表于 2024-8-9 11:49: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4998 6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114858qkt65xypwpmffiyw.gif
114857ao1iyoytw7q1e71x.gif
114857fcdj2jjwpjq4cpjj.gif

福清法院第五十一期“执行悬赏令”来啦!

如果你知道以下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

请速速向福清法院举报,

举报有奖哦!

当然,我们也会将您的信息严格保密。 

114857tz3jhefjseb01j1i.jpeg
114858ljel696tjzj6t47l.png

因被执行人翁其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翁其善的财产线索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114858p2px9xpzcodelhhw.jpeg

翁其善

被执行人:翁其善,男,1953年11月20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瑟江村何厝顶28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2719531120××××

执行金额:100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翁其善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的执行到位金额5%比例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823。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9日

114858k3g33b3wavyj39py.png
114858z7uv9nu9vs5i5l25.png

因被执行人林漪娴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林漪娴下落及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114858aldl7zm7jt5aizn3.jpeg

林漪娴

被执行人:林漪娴,女,1956年9月23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现住福建省福清市宏路街道真丰村石竹山三号。港澳证件号码:H375XXXX

执行金额:691786.67元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漪娴下落并由本院拘传、拘留到位的,给予人民币1000元奖励。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漪娴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的执行到位金额5%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871。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9日

114858d320yzqqqj5qmjmt.png
114859kzbf1mm1e9rqqjjm.png

因被执行人林光用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林光用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114859ixj8977jjjx7ibj1.jpeg

林光用

被执行人:林光用,男,1965年6月11日出生,汉族,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白鹤村西区1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650611XXXX

执行金额:600103元及利息、律师代理费3万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林光用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按执行到位金额5%比例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772。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9日

114859tcz02qaogzy4z4aa.png
114859dw2bohe21hwf7klg.png

 因被执行人陈忠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陈忠其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114859ctrrjqy2zrry1yj0.jpeg

陈忠其

被执行人陈忠其,男,1972年11月2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江田镇石门村旗杆区,现住址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龙绣路38-1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619721128XXXX

执行金额:55.61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陈忠其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按执行到位金额10%比例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886。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9日

114859httaen53495gmanm.png
114900v5j8lt2q32j5q83z.png

因被执行人施敏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依债权人的申请,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施敏财产实行公开悬赏执行,现发布公告如下:

114859u358xxiulxyx4ur8.jpeg

施敏

被执行人:施敏,女,1976年8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址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龙锦路90-1号,现住址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龙绣路38-1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8119760816XXXX

执行金额:55.61万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施敏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按被举报财产处理后兑现悬赏人的执行到位金额10%给予奖励。

举报联系电话:0591-85160886。

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应信息予以保密。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9日

114900r8898881basohols.png

特 别 说 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

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  悬赏公告发布后,有关人员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应当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登记;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应当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

人民法院对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应当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发布悬赏公告的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悬赏公告发放悬赏金。

悬赏金从前款规定的申请执行人应得的执行款中予以扣减。特定物交付执行或者存在其他无法扣减情形的,悬赏金由该申请执行人另行支付。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本文由福清法院新媒体制作中心出品

转载请标出处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6)
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收到了已知悉
收起回复
半度微凉 : 好的好的
2024-8-11 10:25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4-8-9 22:29:58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半度微凉 | 来自福建
老赖必须严惩
收起回复
半度微凉 : 必须整治
2024-8-11 10:25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4-8-9 22:30:32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清香百合花 | 来自山东
严查惩处就对了,
收起回复
半度微凉 : 说的没错
2024-8-11 10:25 来自福建 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4-8-10 05:36:42 来自手机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9-19 01:28 , Processed in 0.074140 second(s), 17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