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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清市智慧城市规划网发布了“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华侨公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公示”(以下简称“公示”)。“公示”显示:本次成片开发涉及海口镇牛宅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1154公顷(约61.731亩),片区内规划建设商业用地,可以解决周边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提供良好的消费空间和消费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
依据《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福清市350181-19-A、350181-20-A 单元(元洪投资区西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融政土[2022]139 号)等,编制《华侨公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华侨公园及周边地块系规划以商业为主要功能的城市片区,位于福清市海口镇,紧邻华侨公园,地块周边有元华路、龙山路等。本次成片开发涉及海口镇牛宅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1154公顷。本次成片开发地块位于元洪投资区“一核心、一轴、多片区”空间结构中,是元洪投资区近期完善公服服务配套设施,增强园区吸引力、竞争力的重要载体。该片区规划建设商业用地,可以解决周边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提供良好的消费空间和消费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华侨公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配用地占比超过 40%的规定。本次成片开发范围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方案获批后,本成片开发方案将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自然保护区。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1154公顷。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批复后第一年至批复后第三年,3年实施完毕。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 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7〕65 号)《福清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2017年)等规定开展工作。 《华侨公园及周边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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