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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遮盖二维码门牌 龙江一店家被警方处罚了

维修人员 发表于 2019-11-8 18:02: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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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码门牌不是私人财产,不能随意遮盖、损坏。近日,福清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采集工作时,查获了一起故意遮盖二维码门牌的案件。

11月8日,福清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民警在入户访查及信息采集期间,发现龙江下梧村一汽修店门口的二维码门牌被人用广告纸故意遮掩,民警当即对该汽修店店主林某明进行调查,林某明在张贴店铺广告时,没有意识到门牌的重要性,将二维码门牌遮盖住了,影响了管理部门正常工作,其行为已触犯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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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明对其擅自遮盖二维码门牌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龙江派出所依法对其店主作出行政罚款处罚。

对此,警方提示,遮盖二维码门牌行为不仅影响了标准地址的正常识别功能,还将无法享受到嫁接在二维码门牌上的诸多便民功能,属于违法行为。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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