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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公示了《福清市高山镇贸旺水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该片区用地总面积60.366亩,系规划以工业为主要功能的产业片区。
方案详情如下
依据《福清市城乡总体规划(2014-2030)》、《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福清市高山镇贸旺水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贸旺水产片区系规划以工业为主要功能的产业片区,位于福清市高山镇镇区北侧,西至高山综合汽车站,东至晟科集团,南至兴业东路,北至贸旺水产有限公司,是高山镇区北拓、西接的重要区域。本次成片开发涉及高山镇高山村,范围内总用地面积4.0244公顷。
根据《福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紧紧围绕“一轴两湾五组团”的福清市域发展格局,着眼推动龙高半岛各镇与主城区联动,构建滨海城镇群,培育滨海产业带,发展高端商贸、食品加工、滨海旅游等产业;以龙田全国特色小镇、高山省级小城镇为中心,建设城镇族群发展区的龙高城镇组团。高山镇作为龙高半岛的重点小城镇之一,以完善城镇配套设施和发展特色产业为方向,强化重点小城镇对区域辐射能力和综合服务,推进重点小城镇与城区协调发展。高山镇贸旺水产片区位于高山镇区北侧,是镇区功能拓展的首选方向与核心区域,以产业及其配套功能为主,其开发建设有利于实现用地的连续性、规模化供给,对助力实现全市食品加工产业产值超千亿、加快推动产城融合等具有重要意义。
▲贸旺水产片区开发位置示意图
高山镇贸旺水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包括工矿、交通运输等用途,其中基础设施等满足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占比超过40%的规定。
高山镇贸旺水产片区位于福清市城镇开发边界的集中建设区内。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未发现有重要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没有压覆现有矿山和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级生态公益林、各类自然保护区。
本方案用地总面积4.0244公顷。开发期限及用地计划为2022年,1年实施完毕。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闽政〔2017〕2号)、《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我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融政综〔2017〕65 号)、《福清市征地补偿暂行办法》(2017年)等规定开展工作。
《福清市高山镇贸旺水产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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