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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福清医院特殊医学配方食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招投标小专家 发表于 2022-11-24 17:30: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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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福清医院特殊医学配方食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81]MHZB[GK]202200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福清医院特殊医学配方食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经采购人协商,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更正内容:
        事项1:

原内容: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 微 企业。供   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   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 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 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询价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供 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 供   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 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更正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 7.2评标标准和标准:价格扣除规则如下

评标项目

评标方法描述

小   型、微 型企业,监 狱企   业,残 疾人

1、评审时,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福 建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价格扣除【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5%;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扣除比例为 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 标人须提供合格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优惠政策。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投标的其报价享受1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及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价格扣除的通知》,凡符合上述文件要求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此次若有参加投标的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部分给予15%的扣除(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与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协议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4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合同金额5%的价格扣除),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五章),对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货物项目的,必须标明具体哪些货物是其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是由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 标的货物),仅有标明部分的货物才能启动价格扣除,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评审时不予价格扣除优惠。 4、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上述规定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等有冲突的,以现行法律、法规、制度等执行。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福建 省福清市医院2022年福清 医院特殊医学配方食品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事项2:开标时间原为2022年12月01日上午9:30分  更正为  2022年12月09日上午9:30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清市医院         

   地   址:福清市清荣大道267号    

   联系方式:13506979259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闽鸿 招 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浦上大道208号红星点金商务中心金华小区(红星国际二期)1#综合楼第1号楼13层10单元      

   联系方式:059183715389 180847945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文智

   电   话:13506979259

福建省闽鸿招标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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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秋 | 来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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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4 18:50:21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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