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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江镜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局部地块动态维护报告主要内容及规划图纸
一、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地块位于福清市江镜镇镇区北侧,350181-50-A基本单元内。距离江镜镇政府3km,北至规划支一路、南至规划次三路、西至规划次二路、东至规划支三路,周边生态景观环境优越,交通便利,是江镜镇新城拓展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涉及拟调整地块4块,面积7.82公顷,涉及原地块标号如下。地块1:350181-50-A-01、地块2:350181-50-A-03、地块3:350181-50-A-07、地块4:350181-50-A-08。 2、调整必要性 (1)农业研学中心建设必要性 江镜镇是福清市传统农业大镇,素有“龙高粮仓”的美誉。全镇重点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而高效农业的发展离不开“产业园+农旅结合”的创新模式。 1)一二三产深度融合,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知行结合创新教育,提升新时代中小学生综合文化素养; 3)加强农业科技推广,全面提升农业生产力水平; (2)江镜镇第二中心小学建设必要性 依据《南宵村村庄规划》和《江镜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人口约2万人。原控规方案江镜镇第二中心小学(1.83ha,24班)可服务1.2万人。(16.9㎡/人,生均用地标准偏低)南宵小学、下和洋小学及华塘小学共计23班,可服务1.2万人。生均标准偏低将导致活动场地、食堂、校舍等校内设施配比不足,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制约教育现代化的实现。 3、规划调整方案 (1)调整后用地性质 350181-50-A-01(R2B)调整为商住混合用地(R2B)与科研用地(A35); 350181-50-A-03(R2)调整为居住用地(R2,附设一所9班幼儿园); 350181-50-A-07(R22)和350181-50-A-08(A33)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 (2)调整后开发强度 358181-50-A-01(商住混合用地)面积为1.24公顷,容积率1.6,建筑密度≤32%,绿地率≥30%,建筑限高为27米。 358181-50-A-03(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2.67公顷,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为36米,并附设一所9班幼儿园。 358181-50-A-07(科研用地)面积为1.41公顷,容积率0.8-1.2,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限高为27米。 358181-50-A-08(中小学用地)面积为2.50公顷,容积率0.8,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限高为24米。 4、调整可行性分析 (1)功能调整合理性 1)符合“乡村振兴战略”“中小学生研学发展”等有关要求。 2)符合“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 3)符合土地利用复合化 (2)开发强度指标合理性 调整后指标符合《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福建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等要求。 (3)开发容量合理性 调整后开发总量下降1.62万㎡,居住建筑总量下降3.85万㎡,公服设施建筑总量增加0.54万㎡。 (4)配套设施合理性 1)教育设施 调整后,50-A基本单元内幼儿园共15班,小学24班,满足50-A基本单元教育配套要求。 2)市政公用设施 给水工程。地块调整后,用水量减少52m³/d ,不影响龙田水厂对控规的用水总量供给,对供水设施无影响。 污水工程。地块调整后,平均日旱流污水量减少35m³/d,不影响蓝色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 电力工程。地块调整后,用电量减少282kW ,用地负荷降低,不影响110kV前张变和110kV苍底变供电能力。 通信工程。地块调整后,固话、宽带用户数减少91个。移动通信用户减少630个卡号,有线电视用户减少206端。不影响通信设施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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