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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福州实施二手房“带押过户”

 
大雄 发表于 2022-9-12 09: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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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没还清,房子无须提前解押也可便利过户

记者 江海


     福州晚报讯 房贷没还清,房子仍然可以便利过户!记者昨日从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获悉,为促进交易良性循环、激发市场活力,我市实施“带押过户”,为二手房交易提供便利。


  “最近想出售一套房子,但房贷尚未还清,不知该如何解决。”日前,在福州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市民王先生向工作人员发出询问。


  据悉,原先遇到这种情况,交易双方大多只能按“买方垫资或卖方自行筹借卖方去银行还贷解除抵押房屋过户买方抵押贷款”的流程办理。这种传统的“还一、卖一”模式,来回奔波时间长,手续繁杂成本高。在“还一”环节中,于买方而言,若先行垫资后遇卖方违约,将面临巨大经济损失;于卖方而言,需筹措大笔过桥费,会衍生出利息和担保费等,若买方贷款不到位会导致过桥资金长期占用,等等;于市场而言,借钱解押导致的资金空转以及交易周期过长,会使得房屋流通速度过慢。以上多种问题使得“还一”环节成为房屋交易中“最大的绊脚石”。


  “带押过户”模式的出现,让买卖双方可选择将还款解押环节置于交易登记环节之后,移开“绊脚石”使交易渠道更为畅通。具体办理过程中,存在抵押的房产上市交易并选择“带押过户”模式,无须垫付资金也无须先行解押,与银行沟通好后,买方把房款打到特设的监管账户中,买卖双方正常办理房屋交易登记后,再将提存的房款打给卖方,卖方可在收到房款后用以还清贷款并解押。


  通过“带押过户”模式,买卖双方得到“两省一升”的利好:省下费用——节省了提前还贷衍生出的过桥费,以及过桥费带来的利息和担保费等,利于卖方尽快回笼资金;省下时间——不用为了解押再在银行、不动产办事大厅、中介间多次奔走,时间的缩短也意味着交易尽早完成,避免时间拖延出现的违约等情况;提升交易安全性——不用提前解押,使得买方不必承担提前垫资的风险,卖方不用承担买方钱款不到位过桥费无法还清的风险,若遇到违约等无法过户的情况,也能及时停止交易,买方可从监管账户取回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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