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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福清市智慧城市规划网发布了“福清市中心城区基本单元350181-08-N、350181-08-O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范围北至芳亭路,南至龙江,西至瑞亭街,东至福厦铁路,总用地面积约188.75公顷。片区内建设用地面积178.56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178.56公顷,规划人口规模3.5万人。
规划文本显示:本片区将规划形成“一带一轴、一心四组”的空间结构。(1) 一带:滨江景观带,作为本片区的主要景观带;(2) 一轴:中央活力轴,作为本片区的主要发展轴线;(3) 一心:公共中心,作为本片区的公共活动核心;(4) 四组:四个生活组团,作为本片区生活圈公服配置的单元。
本片区用地以居住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为主。居住用地主要集中在片区中部和北部;绿地与广场用地分布在本片区南部和东部。片区内拥有龙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规划)、多功能活动场地(体育健身广场、文化广场、运动场、田径场)(规划)、玉塘中学(36班规模,规划)、玉塘中心小学(36班规模,规划)、瑞亭小学等街道级服务设置配置,同时还规划了6班、15班幼儿园等。
控规全文可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阅读:
日前,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又公示了福清市2022年度三个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批复显示,将征收福清镜洋镇、龙山街道和高山镇三个镇街合计3.8159公顷(折合57.2385亩)的集体所有土地。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现批复如下: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1.3052公顷(其中耕地0.1381公顷)、未利用地0.096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镜洋镇琯口村旱地0.1381公顷、园地0.8039公顷、其他农用地0.3632公顷、其他土地0.0961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1.4013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未利用地0.941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龙山街道瑞亭社区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1563公顷、水工建筑用地0.0057公顷、水域0.0108公顷、其他土地0.9306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2.1034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和委托福州市用地审批权的决定》(闽政〔2022〕12号),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授权(委托),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福清市境内农用地0.3112公顷(其中耕地0.26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征收福清市高山镇垄上村旱地0.2697公顷、其他农用地0.0415公顷,合计征收集体所有土地0.3112公顷,按规划用途使用。
二、福清市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组织实施征地,切实做好被征地单位和农民的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工作。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按规定缴纳。
三、福清市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土地供应政策和用地定额指标等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并按规定备案。
四、福清市人民政府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涉及各类保护区的用地,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来源:福清智慧城市规划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