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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地瓜君 发表于 2018-9-23 10: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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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规范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工作,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扶持力度,根据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依据
农业部《关于统筹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认定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农业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
三、主要内容
《福清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办法(试行)》共十二条。第一条说明办法出台依据;第二条、第三条明确新型农民范围和类型;第四条明确新型农民认定条件;第五条规定了新型农民的认定程序;第六条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证书,作为享受扶持政策的有效凭证;第七条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进行动态管理;第八条明确了对新型农民的扶持措施;第九条规定了获得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要积极带动传统兼业农民运用先进的农业技术发展生产,带头和带动传统兼业农民参加各类公益性的免费的农业培训;第十条确立了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的组织建设;第十一条规定了办法的解释单位;第十二条确定了办法的有效期。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新型职业农民是指以农业(包括农林牧渔业,下同)生产为职业、具有较高的专业技能、收入主要来自农业且达到一定水平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及农业专业大中专毕业生返乡创业者。
2、市政府成立福清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农业局(市委农办),负责指导全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工作。各农业主管部门和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要加强对认定后的新型职业农民的跟踪服务和政策扶持,建立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和扶持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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