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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晋(1891—1945),字秉士,号楚英。福建福清市音西街道瑶峰村人。先后毕业于福建公立法政专门学校法律科、福建官立自治研究所。王怀晋学生时代就参加中国同盟会,投身于推翻帝制的民主革命活动。1911年,在福建光复的战役中,他与黄家宸受革命党领导的派遣,到福清举义,响应省城的行动。
袁世凯窃国后,王怀晋赴广东参加讨袁、护法、讨陈(陈炯明)运动,先后任大元帅府及护法军政府秘书、粤军讨贼军司令部秘书,大元帅府直辖讨贼军第五路军司令部参谋、第三军第一梯团(师)参谋长。署广东惠阳、曲江、韶州等地方审判厅厅长。
王怀晋公追随孙中山,在复杂、艰困的环境中,始终坚守在革命的策源地——广州,并对广东革命政权内部的各种伪劣行为,予以无情抨击。提出了“体恤民艰”“湔除匪患”“整肃吏治” “以法行政、 以法治军”“建立法制政府以引领全国各地的革命势力”“团结友党, 增强力量以利共和再造”等主张,深得孙中山、廖仲恺、胡汉民等领袖的认同和赞赏。
1926年,王怀晋参加第二次北伐,随东路军入闽。受命担任福建省党务指导常委、宣传部长,为省党部3位常委之一。还担任福建司法委员会委员、福建省控诉法院院长、福建省军法会审审判长、福建省考选县长主试委员、福建省特种刑事法庭庭长等。1931年被选为国民会议代表。
王怀晋曾于1923年、1924年、1925年连续3次向大理院院长兼管司法行政事务赵士北、海陆军大元帅孙中山、代大元帅兼广东省长胡汉民上书,条陈整饬司法及建国治国大计。
1932年,日寇侵略东北三省、热河省后,剑指上海。十九路军奋起抗敌,而国民政府却屈节求和,与日寇签订了《淞沪停战协定》。消息传来,王怀晋愤慨至极,邀集福州的社会名流在于山戚公祠集会,借纪念民族英雄戚继光的抗倭壮举,表达了心中的忧愤和对最高当局不抵抗主义的抗议。
王怀晋在戚公祠“醉石”右边立有题名碑,曰:“民国二十一年五月九日,陈衍、董藻翔、石屏藩、马开翮、施景琛、吴孝惔、黄承潮、沈觐冕、王怀晋、王聘、林道于、欧阳英、郑元鼎同集于此。王琬书。”王怀晋公还亲笔手书“四省沦亡,空前耻辱。嗟我国人,何时湔雪”的碑文,因其身份特殊,与会友人劝其隐去姓名,故该碑遂成无名碑。
十九路军入闽后,有感于福建民众的抗日热情,在题名碑旁刻“国境”二字。蒋介石获知,大为震怒。王怀晋幸得国民政府主席林森保护,虽无生命危险,却被降职使用,被调任山东高院第六分院院长兼临沂地方法院院长。1937年,日寇占领山东前,王怀晋奉命疏散回到原籍,任福建省参议会参议员。1945年病逝。
王怀晋为官清廉。去世后的棺木还是由本县同姓族人捐助的。出殡之日,福清各地赶来送行的队伍有3公里之长,沿途设棚路祭者有23处之多。
来源:文化福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