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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和两化融合发展的若干...

我脑子特别好使 发表于 2022-5-11 15: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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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工业互联网建设

和两化融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支持工业企业“上云上平台”

(一)支持工业设备“上平台”。开展设备数字化管理、设备在线故障诊断、预测性维护、产能提升、节能降耗、质量管理等分析应用。福州市对于“上平台”的生产过程设备、智能装备产品,按照每台(套)“上平台”设备给予最高2000元全额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1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补金额的50%配套。 

(二)支持中小企业核心业务“上云”。对使用云化工业软件及工具的中小型工业企业,福州市按其使用云化工业软件的实际费用及配套工具采购费用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补金额的50%配套。 

(三)支持企业基础设施“上云”。对使用计算资源服务、存储资源服务、网络资源、安全防护服务的工业企业,福州市按照其使用云计算服务的5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年奖补不超过20万元。在此基础上,我市再给予福州市奖补金额的50%配套。 

同个企业同时开展多类型“上云上平台”的,可叠加享受相应奖补。该奖补可与市财政其他奖补政策叠加享受。单个企业年度所享受奖补资金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度财政贡献地方留成。

二、支持两化深度融合

对2021年1月1日后获得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证书的数字化转型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A级)、30万元(AA级)、40万元(AAA以上级别)奖励。最高不超过40万元。在政策有效期内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升级的企业享受级别“补差”补助。

三、其他事项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由市工信局负责解释。此前相关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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