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政策参考] 提高市民生活品质,福清将有大动作了!

大雄 发表于 2021-8-11 18:4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4188 0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各园区,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关于着力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十三届十四次全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9日



关于着力提高人民

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以及省委、福州市委全会精神,着力提高全市人民生活品质,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港湾城市,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快城市品质提升


(一)加快新区组团建设。


按照省会副中心城市定位,对照国际先进城市建设标准,以龙江主轴建设为带动,推动主城区沿江、向海、环湾发展,打造现代化国际化港湾城市。强化重点片区建设,坚持智慧城市、低碳城市、生态城市等新发展理念,高标准推进东部新城、高铁片区、城北片区、观溪片区等重点片区组团开发。


一是围绕东部新城,高起点、高标准编制东部新城规划,加快推动东部滨江商业区域综合城、福清二中新校区、城关小学第二校区等项目建设,打造成福清“沿江向海环湾”发展的重点区域。


二是围绕高铁片区,加快推动高铁西站区及周边配套设施、站前大道等项目建设,协同带动城市提升发展,打造成集综合交通枢纽、城市门户、商住一体的复合型高铁新


三是围绕城北片区,推动中央景观廊道、福清市医院二期、市美术馆等项目建设,提升片区居住品质。


四是围绕观溪片区,推动福清一中观溪校区、纬二路、纬一路等项目建设,稳妥推进经营性用地开发,打造集总部办公、生态居住的一体化综合片区。〔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商务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土地发展中心、市城投集团、市园林处、市“智慧福清”管理服务中心,各街道〕


(二)提高城市承载能力。


加快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优化要素配置,完善管控规则,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统筹全域全要素各类资源和城乡协同发展,实现“全市一盘棋”。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的指导作用,强化规划的传导约束,全面实现城市扩容提质。


一是加快完善城市路网骨架,推动城区环城路对外连接线以及滨海大通道、福厦高铁、沈海高速二期扩容等战略通道建设,进一步建设补齐融宽环路、福通路等骨干道路,强化中心城区各组团、重点片区的空间联系,在2023年底前实现我市“四横八纵加外环”的道路交通体系的闭环。


二是增加城区停车泊位供给,提升停车智慧化管理水平,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


三是提升城市供水供气品质和效率,新建改建供水管网,开展二次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工作,全面完成老旧水厂改造提升、供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龙江干管迁改等重点工程,完善从水源头到水龙头的供水安全体系,2022年上半年完成平潭及闽江口水资源配置(“一闸三线”)工程福清段建设,在2023年底前新建燃气管网57公里,提高城镇管道燃气覆盖率。四是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开展雨污水流“卷地毯”工作,补齐修复市政雨污水管网,持续完善市政排污、排水、排涝等基础设施体系,在2021年底前完成两大片区约4.7平方公里的试点整治工作,巩固提升城市“易涝点”整治成果。五是推进新基建和新城建融合发展,推动基础设施各领域的整体优化和“数字”升级,加快“5G”基站城区全覆盖,试点开展“多杆合一”“城区灯光EMC智能化节能化改造”等工作,不断提高基础设施供给质量与运行效率。〔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水利局、市园林处、市城投集团、市水务公司、市市政管养公司、市侨投公司、各街道〕


(三)推进城市更新提升。


坚持“4个统筹、7个同步”原则,实施新一轮城镇品质提升“十位一体”专项行动,有序推动城市有机更新。一是实施城市门户更新提升,重点推进元华路、大真线、洪宽大道、104国道进城四大主通道沿线景观品质综合整治提升,提升城市门户整体形象。二是提升老城街区景观,开展后埔街、一拂路、渔市街等老城主要街区提升,统筹推动道路提升、管网改造、弱电下地、强电规整、店招整治、立面改造。三是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解决老旧小区市政基础设施老化、供水品质不高、防灾防疫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缺失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打造城市公共空间,持续推进零星地块精准改造,因地制宜打造街头公园、绿地、停车场、市民活动广场、便民服务点等市政配套设施,弥补公共服务设施短板。五是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征迁,深化推广安置型商品房,进一步优化开发建设、对接使用和后续管理机制。六是推进龙江两岸提升,深化东门河系统治理,加快利桥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沿岸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有序推动龙江沿线城市景观提升。七是扩展城市绿色空间,2021年底前新增公园、街头绿地28个,实现百园之城的建设目标。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6.4%,人均公园绿地达到15平方米。〔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水利局、市园林处、市文体旅局、市城投集团、市水务公司、市市政管养公司、市侨投公司、市园林公司、各街道〕


(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持续巩固提升创城成果,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擦亮全国文明城市“金字招牌”。一是加快建设“城市大脑”和“城市运营管理中心”,构建集智能交通、应急指挥、智慧水利、智慧医疗、环境治理等为一体的“智慧福清”体系,实现城市管理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二是推行“门前三包”一户一码信息化监管模式,规范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继续做好室外广告牌规范管理和设置权公开拍卖工作。三是全面推进市政设施管养市场化改革,推行桥梁、道路、路灯管养市场化,推动道路保洁、公厕建管水平进入省内领先行列。四是落实垃圾分类“三端四定”工作措施,构建完善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面铺开。五是启动福清市状元埔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建设,逐步实现各类垃圾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到2021年底,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20%、建设使用率80%。〔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卫健局、市住建局、市园林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智慧福清”管理服务中心,各镇(街)〕
  

(五)加强古厝保护修复。


扎实开展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高质量发展。加强历史文化遗产规划管控,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图则内容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普查成果纳入“多规合一”平台。一是加强海口古桥等历史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实施天宝陂周边景观亮化提升,提高天宝陂世界灌溉工程遗产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二是加快利桥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开发建设,提升片区古厝保护利用水平,进一步挖掘、展示福清侨乡特色文化,打造城市新地标。三是借鉴晋江“五店市”等先进经验,完善清荣北古厝公园修建性详细规划,做好一都状元古街等特色古街区保护,推动古厝集群集聚提升。四是深入挖掘古厝文化内涵,开展古厝保护和活化利用试点工作,鼓励社会资金和民间力量参与古厝保护利用,生成一批古厝活化利用精品工程与古厝文旅精品活动,积极培育本土文旅新型业态。〔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含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市文体旅局、市住建局,各(街)〕




二、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六)促进城乡居民增收。

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全面提升居民收入水平。一是深入实施城镇职工、农民、困难群体、高端人才“四大群体增收计划”,拓宽工资性、经营性、财产性、转移性,以及发挥侨务资源优势促进增收等五类增收渠道。二是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切实规范初次分配,持续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差距,到2025年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比达到1.8:1。〔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七)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扶持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年新增就业1.85万人以上。一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岗位征集力度,着力在我市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开发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每年征集发布4200个以上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二是持续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每年持续增加基层公益性岗位,确保城镇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三是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空间,鼓励农民工在我市稳定就业。四是完善东西部劳务协作,促进农民工有序来融就业,力争年输入劳动力3000人以上。五是开展农民工欠薪治理,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八)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优质学校、优秀校长、优秀教师”工程,推进学校布局优化、基础教育提质等工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一是补齐基础教育短板,新建改扩建福清一中观溪校区等30所学校,提升工业园区基础教育配套水平,推动基础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到2022年教育集团达到6个。二是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城乡学前教育资源布局一体化,力争全市普惠学额覆盖率达90%以上。三是推动高中教育特色发展,探索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途径,打造1所省级示范性高中。四是优化职业教育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五是加快智慧校园建设,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镇(街)〕


(九)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

巩固提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成果,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促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是启动市美术馆、市图书馆密集书库建设,完成侨乡博物馆装修布展工程,打造升级版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12个,基本形成“中心城区10分钟、农村15分钟”的公共文化服务圈。二是弘扬地方特色文化,完善和提升“文化惠民乐万家”系列文化活动、六月天·融情夏意文艺季等文化品牌项目,丰富市民文化生活。三是进一步健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长效机制,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果。〔责任单位:市委文明办、市文体旅局,各镇(街)〕


(十)建设更高水平健康福清。

围绕打造更高水平的健康福清,着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城乡医疗服务水平等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人民群众就医获得感、安全感不断增强。一是慎终如始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二是加快推进福清市医院二期、市疾控中心、福清市第二医院新院等37个项目建设。三是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协同推进医疗、医药、医保、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改革。四是积极打造高山、渔溪、海口、三山、东张5家中心卫生院成为区域医疗分中心,持续推进福清市医院和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福清市第二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五是积极创建中医院针灸康复科为省级农村特色专科建设项目,推动福清市医院9个福建省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六是实施提升村卫生所基本医疗和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新增标准化卫生所170所,村卫生所业务用房达标率95%以上。七是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办好全民健身运动会等体育赛事,广泛开展门球、气排球等群众性赛事活动,承接举办具有国内、国际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加快建设体育强市。〔责任单位:市卫健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文体旅局,各镇(街)〕


(十一)强化养老服务保障。

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制度、工作机制,有效满足群众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健康养老服务网络体系。一是落实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集成改革试点,提升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到2025年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服务站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开展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程,力争完成改造600户以上。三是加快农村区域养老中心建设,在龙田、海口等片区打造3家农村区域养老中心,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四是提升农村幸福院建设、管理、运营质量,推广农村幸福院嵌入式“长者食堂”助餐模式,力争每个乡镇打造1家以上可常态化运营的农村幸福院嵌入式“长者食堂”。五是大力发展康养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建成投用静馨家园二期、金桥康养护理中心等项目,打造高端养老项目与公立医院医养结合试点,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需求。〔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街)〕


(十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发展。一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持续扩大社会保险参保覆盖面,确保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13.5万人、10.2万人、18万人以上,做到应保尽保。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按时调整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三是提高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需要。四是推进第三代社保卡的发行与应用工作,丰富电子社保卡应用场景,完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和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各镇(街)〕


(十三)治理餐桌污染保障食品安全。

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任务,对标对表做好省级初评、国家总评验收迎检工作。一是强化源头管控,构建食品安全“一品一码”全过程追溯体系和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确保“舌尖上的安全”。二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对特殊食品生产企业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和在产品种100%全覆盖抽检。全市每年食品检验量不低于5份/千人,加工食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三是提升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2021年创建10个省级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新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四是积极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单位,2021年创建2家省级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示范单位、4家福州市食品安全“放心餐厅、放心食堂”,推进全市学校、幼儿园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五是推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建设福清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局(粮食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园区,各镇(街)〕


(十四)推进菜篮子工程建设。

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稳定发展生猪、蛋、禽、果蔬等“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确保重要农副产品的市场供应和质量安全。一是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28.45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10.72万吨以上。推进信息化粮库建设,提升粮食仓储规范化管理水平。二是着力发展现代设施蔬菜生产,年新建各类设施农业温室大棚 500亩以上。扶持3家市级短期叶类菜生产基地生产,落实350亩短期叶类菜生产任务。三是推进水产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设施渔业,2021年新增深水抗风浪养殖网箱17口以上,全塑胶养殖鱼排1000口以上。四是推进生猪稳产保供,鼓励引导存量企业增养补栏,确保2021年生猪存栏量达38.1万头、出栏量达68.6万头。五是扎实抓好生产环节“菜篮子”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执法监管和产地准出,确保“菜篮子”产品监测合格率达97.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局(粮食局),各镇(街)〕




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十五)深化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

围绕打造城市生态轴、发展轴、景观轴,按照“精准治污、水质达标”的要求,深化龙江流域水系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推动龙江流域水质稳定提升。一是加快推进龙江中下游PPP工程建设,统筹大北溪、太城溪、关溪等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巩固虎溪治理成效,推动龙江流域“一江四溪”全面消除Ⅴ类水质,力争两年内达到Ⅲ类水质。二是稳步开展建成区雨污分流改造工作,采取“卷地毯”模式,分阶段推进源头雨污分流、市政管网整治等工作,实现污水厂进水水质BOD浓度达到58.5mg/L、污水收集率达到49%。三是加快建设水系智慧管理平台,借鉴先进地市经验,不断完善平台管理模块,提升水系治理智能化、系统化水平。〔责任单位:市龙江办、市住建局、福清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各相关镇(街)〕


(十六)推进农村小流域综合治理。

坚持“一河一策”,科学精准抓好全市农村小流域综合治理,推动农村小流域水质稳定提升。一是严格落实“河长日”长效机制,压实“河湖长”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清四乱”等工作,确保全市流域水质稳定。二是统筹抓好一都溪、淘江、大坝溪、渔溪、三叉河、占泽溪、莒口溪福清段等7条农村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河道清淤、鳗场尾水治理等工程建设,持续巩固治理成果,确保全市小流域Ι-Ⅲ类水比例达到90%以上。三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2021年先行完成6个镇街50个村的试点建设,探索建立“建的好、管得住、可持续”工作机制,实现处理总户数占治理村庄的常住户数90%以上。〔责任单位:福清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河长办、市农污办,各相关镇(街)〕


(十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化环境污染防治,打好“蓝天碧水碧海净土”污染防治攻坚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支撑。一是实施“蓝天工程”,提升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联防联控水平,加大VOCs整治力度,完成江阴化工企业等重点污染源VOCs年度治理工作,力争空气质量在福州县市区中排名保持前列。二是实施“碧水工程”,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加强富营养化湖库治理和水华风险防控,完成禁止和限制排污区入河排污口整治,确保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实施“净土工程”,推进土壤环境保护试点工作,排查整治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实现受污染地、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分别不低于93%、90%。四是实施“碧海工程”,建立“湾(滩)长制”,落实“海上环卫”机制,推进福清湾美丽海湾建设。〔责任单位:福清生态环境局,各园区,各镇(街)〕


(十八)促进绿色低碳发展。

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强化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为落实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目标奠定基础。一是启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制定并实施碳排放达峰工作方案。二是落实能源消费双控制度,完成福州下达的能耗、碳排放强度年度目标。三是推动传统产业绿色升级,加快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依法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四是推动新能源建设,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推动风电、核电能源发展,完成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年度任务。五是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全面完成规下企业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散乱污”长效管理机制,促进企业健康绿色发展。六是开展低碳试点,加强低碳发展理念宣传和行动,促进绿色产品消费。〔责任单位:福清生态环境局,各园区,各镇(街)〕


(十九)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全面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城市。一是健全生态文明机制,深入实施生态文明试验区各项改革任务。二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健全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效整改机制,完善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体系。三是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建立林长制,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提高生态产品市场化运作水平。四是健全生态补偿、损害赔偿等机制,落实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五是探索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提升节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福清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




四、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一是统筹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强化交通、建筑、工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等领域安全,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立智慧安全监管平台,分级分类做好风险辨识管控。三是深化房屋结构安全隐患治理,建立房屋结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机制。四是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长效机制。五是推进园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建设,以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夯实园区应急管理队伍和设施基础,保障园区安全发展。六是完善优化市级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加大消防、防灾减灾、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应急管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园区,各镇(街)〕


(二十一)提升双拥共建成果。

深化军政军民团结,鼓浓“爱我人民爱我军”的良好氛围,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力争实现“四连冠”。一是着力解决驻融部队官兵“三后”问题,为退役军人提供精准便捷服务。二是持续开展军转干部和符合政府安排工作士官“阳光安置”,大力扶持退役军人及军属就业创业。三是全面深化省军区系统与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办理工作机制成果,确保全市军人子女100%优待入学。〔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人武部、市教育局,各园区,各镇(街)〕


(二十二)加强和改进社会治理。

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扎实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完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机制,切实防范化解各种安全风险。一是持续开展“党建引领,多维治理”行动,健全社会治理主体,构建“党建+”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治理体系。二是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联动调解机制。三是改进提升信访工作,推动落实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四是全面加强网络空间治理,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网络赌博、套路贷、食药环、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五是深入实施“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推动“天网”二期6000路高清视频监控建设及部分社会高清视频监控资源联网整合,完善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公安局、市发改局(金融办)、市信访局、市大数据管理服务中心,各园区,各镇(街)〕


(二十三)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

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常态化对十大行业领域突出问题进行滚动排查整治,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整治及举报奖励机制,确保群众安全感始终保持在省、福州市先进行列。坚持把开展专项斗争情况纳入综治平安建设考评体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福清、法治福清。〔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园区,各镇(街)〕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3-29 00:37 , Processed in 0.067897 second(s), 14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