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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可知,在路上有一类车辆
是交警蜀黍重点关注的对象之一 那就是
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校车、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挂车、农村面包车及轻型货车的车辆等9类车辆。
重点车辆管理工作 是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 也是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基础 福清交警高度重视 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清除工作 严厉打击上路行驶隐患重点车辆
为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强化重点车辆管理,福清公安交警大队全面开展9类重点车辆隐患清零“百日行动”,组织警力深入全市各乡镇走访排查摸底,对逾期未年检和未报废车辆强化缉查布控,切实消除重点车辆隐患,营造和谐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隐患歼灭,势在必行 通过常态治理和重点防控严查隐患车辆 建立相应机制,形成闭环监管 与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协同共治 形成围合式管理 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杜绝隐患发生
对辖区面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报废机动车进行全面核查梳理,福清交警采取电话联系和进村入户走访等形式向车主及家人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动员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的车主签订限期整改承诺书,主动携带车辆相关证件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完成车辆的检验和报废手续。
对道路上废弃的逾期未检验、报废机动车进行清理,督促车辆所有人及时办理车辆检验、注销登记,凡是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予以强制报废。
加强源头监管,对辖区各企业的车辆和驾驶人进行全面排查,督促各企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各企业及时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年检,消除安全隐患,杜绝病车上路。
充分利用媒体进行宣传报废车辆的法律法规,利用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进行曝光,鼓励辖区群众提供相关重点车辆线索,发挥社会力量协助查找下落不明车辆。加大宣传报废车上路行驶危害性,倡导车主主动到车管部门办理报废车注销手续,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及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最大限度地预防因报废车引发的各类交通安全隐患。
众所周知 隐患车辆可是蜀黍的重点关注对象之一 隐患车辆上路犹如给道路 安置一颗“定时炸弹” 没有人能预料这杀伤力有多大!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四条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via福清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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