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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竹街道住宅小区部分楼栋未交房,有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证,是否可以落户?

搜天语录 发表于 2021-7-27 10:4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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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石竹街道的住宅小区里的部分楼栋差几个月交房,有购房合同,未办理产权证,是否可以办理落户?
事件地点:福州福清石竹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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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美国
您好,您的来来件已收悉,现答复如下:福清市内持购房合同落户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报告;2、本人或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商品房买卖合同;3、不动产预售登记证明或者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并盖章的证明材料;4、责任区民警调查入住证明;5、购房发票;6、《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如有随迁配偶及子女的需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受理。
如有不明可拨打石竹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0591-85388110.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于 2021-07-26 18: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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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7-27 10:5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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