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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根据《福州市中招办关于做好2021年福州市优质普高定向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榕中招〔2021〕8号)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福清市优质普高定向生资格认定等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生资格认定 1.定向生资格必须是户籍(截至2021年4月30日)在福清,七年级至九年级三个学年学习和学籍均在福清市同一所学校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具体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中考结束)。 2.符合定向生资格的考生名单必须在学校内公示,公示时间5月19日—5月21日,公示无误后,于6月4日前将信息上传至福州市中招系统作为投档录取依据。 二、定向生指标分配 1.福清市招收定向生的学校:福清一中、福清侨中、福清二中、福清三中、融城中学、元洪高中。 2.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继续实行优质普通高中按不低于招生总计划的50%比例定向分配至各初中学校的做法,定向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倾斜。确保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有一定比例学生录取到优质普通高中,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初中教育质量全面提高。 3.定向生指标将根据福清市中考报名人数,按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志愿设置和录取办法 在第一次统招生第一志愿最低投档线下35分以内(2022年保持35分不变,2023年起定向生录取降分幅度至少不低于40分,并逐年加大降分幅度,具体以当年公告为准),以初中学校为单位,按第一志愿1A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定向生。定向生必须填报第一志愿1A才有效,定向生录取只降低中考投档的总分,对各学科的等级要求不变。 四、组织宣传与管理工作 1.学校应成立定向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相关处室负责人、经办人和班主任等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定向生的政策解读、纠纷调解、评定检查等。 2.学校须及时通过各类会议和微信公众号、家长群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解读定向生政策和录取办法,做到应知尽知。 3.学校的定向生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负责,做到不错不漏,对符合定向生资格的学生进行认定,并保存原始纸质材料备查。公布投诉电话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因弄虚作假取得定向生资格的学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定向生资格,若已经被一级达标校录取入学的也必须坚决予以清退,并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五、指标分解办法 附件:2021年福清市优质普高招收定向生指标分解表
福清市中招办 2021年5月19日 2021年福清市优质普高招收定向生指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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