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关于咨询申请低保户问题

张瑶瑶 发表于 2021-6-17 10:4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7545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我亲戚购买合众人寿保险终身寿险,咨询是否能申请福清市龙田镇的低保户?望答复。

事件地点:福清市龙田镇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您好!您的诉求已收悉。
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的通知 闽民保〔2013〕550号规定,我镇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福清市城乡低保标准每人每月760元,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城乡低保待遇。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指家庭中具有法定赡养或抚(扶)养关系的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或者纯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等现金和实物收入的总和。
福清市龙田镇人民政府 于 2021-06-17 09:07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1-6-17 12:17:49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5 00:20 , Processed in 0.058850 second(s), 16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