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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实施!福清一街道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陈?? 发表于 2021-6-15 09: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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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

为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问题,进一步减轻群众负担,6月1日起,福州市相关部门在职工医保参保群体中率先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我市音西街道被列为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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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2020年9月10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出台《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将福州市列入第二批全国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

此后,福州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了《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福州长期护理保险评估机构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标准》《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机构管理办法》《福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项目清单和服务内容》等相关配套文件和政策。

同时,采取分片区错峰稳步推进的方式,自2021年6月1日起在福州地区12个镇街实施试点工作,其中,音西街道自7月1日起开始实施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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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文件规定,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阶段,参保对象为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保障对象为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职工。

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应同时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不允许单独参保长期护理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保费与基本医保保费同步缴纳,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原则上单位和个人缴费按同比例分担。

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应缴部分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其中,在职职工单位缴纳部分,以用人单位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125%缴纳长护险保费,试点前两年(2021—2022年),为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按月从其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划拨;在职职工个人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0.125%缴纳长护险保费,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按月代扣代缴;退休人员按基本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计算基数为缴费基数(无计算基数的或基数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为缴费基数),由个人按0.125%的比例,按月缴纳长护险保费,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灵活就业人员参照用人单位职工以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0.25%的比例缴纳长护险保费,其中:应由单位缴纳部分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拨;个人按0.125%的比例,全年一次性缴纳,从其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代扣代缴。

今年6月起,退休人员每月1日划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同时扣缴长期护理保险保费;在职职工每月应缴纳职工医保费到账后,在划拨个人账户同时扣缴长期护理保险保费;灵活就业人员全年应缴职工医保费到账后,从其划拨个人账户中一次性扣缴长期护理保险保费,若个人账户余额不足,参保人员应自行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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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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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5 12:25:05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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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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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5 16: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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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蚂蚁呀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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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15 16: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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