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0591-39010577 / 85236228
快捷导航
  • 0

在外省就医的门诊或住院费用能否通过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小头仔 发表于 2021-6-8 23:28: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8755 1

请登录查看大图。42+万用户选择下载看福清App享受全功能!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x
我长期在广州工作,因患病在广州的三甲医院就医,请问上述的医疗费用(门诊或住院)能否通过城乡居民医保进行报销?如果可以,报销的比例是多少?需要什么材料、如何办理?谢谢。

事件地点:福清市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全部回复(1)
异地安置手续可在“福州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医保中心--服务受理-异地安置中办理,提交参保人员本人身份证、长期居住广州市的材料(例如:租房合同),如需在广州市定点医院住院,请在住院前办理。
高血压门诊特殊病种请提交以下材料至福清医保中心办理:门诊特殊病种备案表、疾病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就诊3次)。
2021年6月4日上午管理部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中取得电话联系,已告知异地安置和门诊特殊病种相关政策。
如还有相关疑问,可拨打86070709咨询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21-06-04 16:12 回复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1-6-9 00:48:01
看福清——服务全球福清人!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手机访问|手机App|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关于我们

© 2024 FQLOOK.cn|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福清市互联网示范企业|福清市IP访问量前三企业

闽工商网备第350181100079485号|闽B2-20190853|闽公网安备35018102000007号 |闽ICP备07503243号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举报电话:0591-39010577(转8号按键)

GMT+8, 2024-5-18 08:55 , Processed in 0.056274 second(s), 15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