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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城区载货汽车部分交通管制规定的通告

梦你一晚阿 发表于 2021-4-15 00:43: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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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物流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调整《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城区载货、载客等车辆限行交通管制的通告》(融政﹝2019﹞19号)中“重中型载货汽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限行规定”,具体通告如下:

一、取消“由东门街、江滨路、福俱路、清荣大道(福俱路口至东门街路口)等4条道路围合的区域内所有道路(含上述道路)实行全天24小时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通行。”的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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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保留“由清繁大道、融宽环路、元华路、东塘路、永安路、龙江路、东南大道、创业大道、福政路等9条道路围合的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实行6:00至22: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通行。” 的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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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加“由福政路(清昌大道至清荣大道)、清昌大道、104国道、清荣大道等4条道路围合的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含上述道路,但福政路(清昌大道至清荣大道)除外)]实行8:00至20: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通行。” 的限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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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自2021年4月15日24时起实施,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福清市公安局

2021年4月14日


温馨提示

本次试行的取消城市核心区24小时货车限行管制,是福清公安交警深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福清公安交警深入实践“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的重要成果,是福清公安交警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的重要改革。但放开不等于放任不管,福清公安交警将继续以守护人民安全出行为出发点,持续加强货车通行管控、停车管理和安全监管。我们呼吁广大货车司机朋友们,要学法、懂法、守法,做到安全行驶、规范停车、文明出行,一同守护我们共同的家园——“福清”!


福清交警祝您一路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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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jjygyhgj | 来自福建
有没错 ?  大范围是6-22管制,属于大范围里的小范围 居然是 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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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4-15 11:15:48
人面桃花
moodd | 来自福建
fjjygyhgj 发表于 2021-4-15 11:15
有没错 ?  大范围是6-22管制,属于大范围里的小范围 居然是 8-20,

眼睛没用的话捐了吧
回复 收起回复
B Color Smilies
还可输入 个字符
2021-4-17 15:53:47 来自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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