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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福清严查整治!持续4个月!

陈?? 发表于 2021-1-21 09: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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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散乱污”整治

1月18日,记者从福清生态环境局获悉,连日来,我市聚焦“散乱污”整治,加强督查指导,强化立整立改,目前已对摸排出来的70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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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20年12月初起,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着力解决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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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我市成立“散乱污”整治办(以下简称整治办),由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福清市工信局、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组成。各镇街、工业园区、各农场开展摸排工作。
2021年1月份以来,整治办成员单位分别对融侨开发区、福州新区福清功能区、宏路街道、阳下街道、渔溪镇、海口镇、龙田镇、港头镇、江镜镇、三山镇、高山镇、东瀚镇、沙埔镇开展督导及现场核查工作,对属地摸排的70家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提出整改意见,指导企业做好后续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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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清市进一步加强散乱污企业(场所)综合整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工作方案》要求——

不符合产业政策,依法应办理而未办理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违法排污严重的企业(场所),要自行做到“两断三清”(即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

对达不到停产、停业、关闭条件,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企业(场所),但符合产业政策的,经评估、整合可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的,应主动联系属地政府部门,搬迁进驻工业园区,并依法补办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对达不到停产、停业、关闭条件,未列入整合搬迁计划,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依法可以补办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并及时办理审批或登记等手续。

对未如期完成综合整治的散乱污企业(场所),属地镇街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采取进一步措施。

整治工作持续至今年5月份。

福清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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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回复(3)
liaojinying | IP未知
早就该整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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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2:0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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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波123嗨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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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2: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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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冶老三 | IP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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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 12: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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