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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开设托老所问题

月牙妖猫 发表于 2020-12-9 15:2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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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福清市高山镇洋门村岭下村1号的居民,咨询居家是否可以开设托老所?需要哪些材料办理?联系电话是多少?望答复。

事件地点:福清市高山镇洋门村岭下村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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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45福清数据猫 | 来自北京
关于《咨询开设托老所问题》诉求件已知悉,现将情况反馈如下:1.2018年12月,福清市人民政府印发的《福清市医疗卫生及养老设施专项规划(2017-2035)》,对全市各镇(街)养老机构进行统一规划布局。
诉求件反映的高山镇洋门村岭下村1号未纳入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内。
2.根据2020年9月《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推进养老服务发展(2020-2022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服务机构,依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依法向民政养老业务部门提交设立养老服务机构的申请报告,在取得民政部门同意设立的批复后,向民政审批部门申请社会服务机构登记。
设立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依法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企业法人登记,并向民政部门申请备案。
3.根据《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取消养老机构许可后有关工作衔接的通知》,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养老设施建筑设计规范》(GB50867—2013)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要求。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经营服务活动。
4.具体事宜可联系福清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电话:85285897。
福清市民政局 于 2020-12-09 14: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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